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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健康讲座灌迷魂汤 掏3980元买虫草(2)
时间:2014-03-14 09:37  浏览次数:

  活动现场,南岸区食药监局还组织专业人员向消费者讲解购买和使用食品、药品、保健品过程中的有关知识及注意事项,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宣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区商委组织市场执法队向消费者宣传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白酒(如图)及粮油。

  南岸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先锋

  市场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坚守诚信经营赢市场、诚信服务为客户、诚信兴商创和谐的理念,自觉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商家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题中之义,也是整个城市文明风貌的重要体现。

  重庆金科房地产营管部经理 高霁琪

  投身事业,我们应当崇尚荣誉,坚守信念,履行职责;服务业主,我们应当捍卫责任,信守诺言,忠实服务;引领行业,我们应当规范行为,树立风范,促进发展;尽责社会,我们应当诚信为本,心怀感恩,建筑梦想。(记者 汤寒锋 史宗伟 摄影报道)

  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微博直播庭审现场

  重庆晚报讯 315来临之际,南岸区法院昨日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并在新浪微博直播。

  去年7月29日,强大爷在市内一超市买了一包“优益+牛奶”,回到家仔细一看才知道这包牛奶属于调制乳。强大爷认为包装正面的产品名称上只有“优益+牛奶”几个字,没有说明这是调制乳,让自己以为买的是鲜牛奶。随后,强大爷把超市告上法庭。

  强大爷在庭上称,“优益+牛奶”没有清楚地标识出产品真实属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按照国家《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这款牛奶应该叫“优益+调制乳”,或者应该在“优益+牛奶”这个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以同样字号标明其调制乳的属性。为此,强大爷要求对方退还自己购买牛奶的款项58元并赔偿货款10倍金额580元。由于当事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负责微博直播的南岸区法院研究室宋女士介绍,市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底要求基层法院都要开通微博,对各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进行直播,南岸区法院早在2011年12月6日就开通了微博,昨天是第七次进行微博图文直播案件审理过程了。(记者 张亦囝 实习生 王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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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