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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宣传活动举行 贵阳3领域易出现消费纠纷
时间:2014-03-16 10:10  浏览次数:

市民现场学习辨认真假茅台酒

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食品安全常识

昨日10点,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贵阳筑城广场举行。截至下午3点,贵阳市消协累计接到申诉举报20余起,非现场购物、房屋质量与家装三个领域的纠纷,占到全部申诉举报的一半。

“维权领域广且维权更趋理性。”贵阳市消协秘书长罗昌绿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投诉举报和咨询除呈现出这两大特点外,还以电视购物、网购纠纷在内的非现场购物、房屋质量与家装领域最受市民关注。

据罗秘书介绍,作为非现场购物形式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无法对所购商品进行直观感受,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优势,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

而网络购物以异地消费居多,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向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办案线索。在房屋质量及家装纠纷中,举证也成为消费者维权难和商家拖延的症结点。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换言之,今后消费者只要能提供购买该商品的相关凭证,无论是否非现场购物均能维权。

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应及时找开发商赔偿维修。如果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争议,消费者应提出申请,委托鉴定部门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随后依据鉴定结果向消协、工商提出投诉或申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家装维权可参照房屋质量纠纷进行。

记者获悉,针对市民诉求,宣传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属地工商部门,各地工商执法人员将依据新《消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尽快帮消费者妥善解决。(本报记者 孙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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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