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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此次我省确定把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离校门200米以内)列入重点整治区域,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等都是整治的重点对象。大米及食用油、乳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等,都将被严格监管。
根据安排,4月20日至6月20日,各设区市、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门将联合行动,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馆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