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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的“回马枪”杀得好
时间:2014-03-22 19:52  浏览次数:

央视的“回马枪”杀得好

    

  

朱少伟   

  

  最近,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明胶暗影》,曝光福建的一家大型胶业公司用劣质原料生产明胶,卖给浙江的几个企业生产药用胶囊,产品销往江苏、海南等地相关药厂。这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人们记忆犹新:在2012年4月,央视新闻频道曾播出《胶囊里的秘密》,揭露河北一些公司以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明胶,提供给浙江几家企业生产药用胶囊,再销售到药厂,最终进入患者腹中。由于此类胶囊铬超标严重,堪称“毒胶囊”,对人体有危害,所以顿时舆论哗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对药用明胶、胶囊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出15家企业(分布于浙江、河南、四川、重庆)74批药用胶囊铬超标(最高竟超标90倍),并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随即,公安部举行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部分省级检察院查处“毒胶囊”事件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要求力争在短时间内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于是,“毒胶囊”马上受到了彻查,药用明胶、胶囊市场很快得到了净化。

  按理说,进行了如此声势浩大、周密细致的严厉查处,“毒胶囊”早已成为过街老鼠,难以卷土重来。谁知却出了意外,“毒胶囊”不仅阴魂不散,居然还死灰复燃。原来,《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规定“明胶生产企业应按照本规范和明胶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检验室,必须配备微生物等检测仪器和设备,建立健全检验制度”、“每批明胶产品必须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的同时,把“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俗称为毛边皮、二层皮、三清皮等生皮”列为“明胶生产可以使用”。一些黑心“企业家”明明知道,《药用明胶》(国家轻工行业标准)要求生产明胶的原料不应来自经有害物处理的加工厂,《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仍钻空子故伎重演,以每吨一两千元的低价从制革厂大量收购被多种工业原料污染的垃圾皮,经强酸或强碱漂白清洗加工成药用胶囊、食用明胶,再以每吨三四万元(甚至五六万元)的高价卖给药厂、食品厂,牟取暴利。大概是自恃“有法可依”,当记者赴相关企业调查时,其放松“警惕”,使“垃圾皮料经过大量有毒有害的工业原料处理后,连虫子和苍蝇都躲着它走”的情景赫然入目。

  据中国明胶协会相关负责人估计,目前全国有几十家明胶厂,大多数明胶厂都在使用这种制革厂的工业垃圾皮作为食用明胶的生产原料。为了应对“毒胶囊”,有人在服药时,把胶囊拧开直接吞药粉,结果导致食道灼伤;有人则“发明”用馒头皮取代胶囊包裹药粉,专家指出:一些定位型的胶囊应在肠内溶解,如果在胃中溶解有可能导致胃损伤。虽然过度恐慌大可不必,但相关职能部门却有必要对此深刻反思。

  央视的“回马枪”杀得好!这不仅让无良企业老板那种“毒胶囊”风头已过的侥幸心理破灭,而且使其丑行暴露无遗。另外,这也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不少规范性文件应适时清理或修订,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对于涉及大众健康的行业,必须毫不松懈地坚持重点监控。

 

  (作者系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文化委员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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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