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
羊肉是个好东西,而且估计自古以来价格都不便宜,否则也不会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说法。不同的是,古人“挂羊头、卖狗肉”虽涉嫌消费欺诈,但毕竟还是肉,还能吃,吃了也没病,而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如今这一“底线”也已被轻松突破。笔者送检的5份羊肉样本中,3个样本未检出羊源性DNA成分,除了一家检测出猪肉成分外,另外两家的所谓“羊肉”到底是什么成分,居然连浙江省最权威的检测机构都不得而知,思来着实令人后怕。温州都市报联合温州市长专线暗访调查火锅店假羊肉的相关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重视。3月15日上午,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及瓯海公安分局分别对涉及假羊肉的渝都168时尚自助火锅、重庆鸡公煲、江蟹明海鲜自助火锅等3家店及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蟠凤村的销售窝点进行查处。
从笔者的调查来看,假羊肉在温州的销售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且市场庞大、存在时间较长。否则,供货商也不会如此赤裸裸地“规劝”:“像你们开火锅店的不需要买这么贵的,5斤装75元的就很不错了。”于是问题就来了,谁给了这些生产经营者违法的胆量,公然以次充好、兜售掺假羊肉?我想,除了检讨相关法律条文存在的漏洞外,恐怕还得从监管上找原因。
常听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抱怨,如今的违法制假者手段越来越高明,场所越来越隐蔽,发现起来越来越困难。得承认,这些的确是实情,但反过来想想,面对同样的困难,为何新闻媒体屡屡能突破障碍,揭露事情的真相,而专业的监管部门反而总是一副束手无策的模样呢?其实,并非记者有什么特异功能,说白了还是“认真”二字在发挥作用。比如上个月,《京华时报》记者就曾卧底进入北京禾绿回转寿司蓝色港湾店,经过为期一周的调查,揭露了操作人员大量使用过期食材,并且将寿司等食物回收,重新制作成食物卖给顾客的丑闻。对此,舆论在痛斥生产者唯利是图的同时,也纷纷质疑:咋不见执法者去“卧底”?
执法者是否需要“卧底”、“潜伏”或许得看情况,因事而异,但常态化监管却是始终必须坚守的准则。就拿假羊肉来说,这些年有关部门难道没接到过举报,没听过街坊传闻?我不相信。事实上,作为监管者,去几家火锅店取样、送检,并非什么难事,为何如此显性的执法也无人去做?如果每次都要等到出了安全事故,或者媒体披露后才被动地开展“运动式执法”,那么这种监管力度一定经不起时间稀释,说不定哪一天就又“周期性疲劳”了。
问题是,监管可能“疲劳”,违法生产却不会“休息”。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其寄希望于生产经营者“流淌道德的血液”,不如持之以恒地加强外部监管。用群众的话来说,只有监管天天3.15,百姓才能放心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