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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6 14: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度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件)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地、省直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在多次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5号),明确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如宜昌市、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等单位及时下发了本系统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公开内容,对信息公开的具体项目、公布时间、公布方式都作出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重点工作进行资源整合,集中展示,为公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省编办及时在网上公开了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140项,并以省审改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3〕6号),对衔接和落实的时限进行了规定。编制完成了规范化的《湖北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湖北省行政权力通用流程图,于12月16日至24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省财政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19号)要求,督促省直82家部门(单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细化了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为2014年省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打下基础。省审计厅向省人大报告了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省人大以公报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省各地住建部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对上月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进行了公开,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等。在项目开工后20个工作日和项目竣工后20个工作日分别公开了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建立了全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省药监局全年公开药品质量公告3期,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信息6期,违法广告公告、违法广告消费警示11期,更新日常监管动态信息1200多条。召开了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中秋月饼抽检情况,通报了一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儿童食品、夏季餐饮食品药品"两打两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及工作成效。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省环保厅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开展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工作,宜昌、荆州、襄阳、十堰等市向社会公众发布了监测数据。建设了全省水质自动站联网管理系统,建成了鄂州、孝感、黄石、黄冈、咸宁5个城市的大气灰霾站,建立完善了全省统一的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汇总分析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情况、公告全省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污费征收情况。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省安监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2013年,对3起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45起较大事故中省级挂牌督办的12起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全文在湖北日报和省安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发布了省级预警信息12次。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省物价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物价局网站及时、全面地公开了价格收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及定价和收费的原因、法律依据、具体标准和公众听政等信息。加强了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在各大媒体曝光了一大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公布了处置结果。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省国土资源厅定期发布建设用地批准清单,及时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和基准地价信息,定期公开闲置土地清查处置信息、房地产用地信息,并督促市、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公开相关信息。省住建厅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截止12月份,全省各级政府公开了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216个。
  
  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省教育厅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等十类信息;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各类优录信息、合格信息和特殊类型招生进行省、市(县)和中学三级公示。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等部门也及时公开了有关信息。
  
  (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网站专题建设,做好政策文件解读。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政府门户网站平均每月制作一个大型政务专题,内容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解读、"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解读、"湖北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等专题。全年共制作了84个专题专栏,其中包括各类政务专题17个、《剖析价格违法 倡导价格诚信》等服务专题7个、《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等微服务专题60个。二是发挥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互动交流。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在线沟通"栏目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在原有视频访谈的基础上,省政府门户网站创新推出图文访谈和微博访谈,不断提升访谈互动实效。2013年,14个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到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视频访谈。全年制作图文访谈120期、微访谈13期,领导、专家回复网民提问700余条,浏览量达200万人次。为了让公众能及时获得便捷的在线咨询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沟通"栏目进行了升级改造,制定下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沟通>栏目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提升《在线沟通》在线值班率和回复质量,受到了公众的好评。三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截至2013年底,省政府门户网站在人民网、新浪网微博平台发布信息7500余条,微博粉丝数达50多万。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市也开通了政务微博。省公安厅"湖北公安微博服务厅"整合了全省公安政务微博群,实现重要信息在互联网上快速统一的发布功能。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全省各地、各部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目标考核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对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省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如襄阳市、宜昌市、鄂州市、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扶贫办等政府和部门制定了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三是开展业务培训。9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沟通"系统操作培训,全省政府系统44个部门共6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3年全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37万条,其中,市(州)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15万条,省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2万条。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243条,其中动态信息18652条、机构职能信息11923条、财政信息73条、统计信息56条、人事信息65条、应急管理信息1145条;还公开了省级法律规章29部、省级政府文件182份、省级规划计划8份。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招投标、社会保障、就业信息、环境保护、城乡低保等重点领域信息3668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全省各地、各部门均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内容。部分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2、《政府公报》公开。2013年编辑出版公报24期、特刊1期。进一步扩大公报便民阅读点的数量,由2012年的500个增加到2013年的2500个,基本覆盖了全省各地的主要车站、码头、宾馆、医院、行政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以及图书馆和档案馆。省政府公报的发行量也由2012年的41500份,增加到2013年的56200份,为民众获取政府信息、了解掌握政策提供了方便。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2013年,省档案馆阅档大厅接待社会各界查询利用政府公开信息2215人次,调阅档案资料21950卷(册),利用者满意率100%。
  
  4、其他形式公开。全省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省政府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3场,如《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2013湖北宝岛文化交流之旅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55件,其中,市(州)级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66件,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建规划、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劳动保障、财政资金、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信息。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08件,剩余47件转下一年度办理。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办理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省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8件,涉案人数1534人,省政府受理47件,其中,16件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3件作出了终止决定。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有待加强。2014年,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深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探索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和调研指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235573,电子信箱:dzzw@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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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