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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名称:新闻观察:“食药警察”呼之欲出
今天我们首先来关注“舌尖上的安全”。昨天,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透露,我国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这些专门的食药违法侦查办案人员,被形象地称为“食药(安全)警察”,未来这支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专业执法队伍,将覆盖全国。
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增多
华敬锋表示,目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等新形势、新问题。在任务很繁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打击这类犯罪,而它专业性又很强。目前,虽然山东、河北、辽宁等地已经开始试点,也成立了专门打击食药犯罪的总队和大队、支队,但是全国还没有从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专门专业的执法队伍。
现有机构执法能力远不足
我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也还远远不足,相关人员数量与行政人员出现“倒挂”。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只有1.5万人(包装)。尽管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查处违法案件,但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包装),即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亦导致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降低。
“食药警察”机构设置方案待定
据了解,关于“食药警察”机构,此前相关部门的酝酿讨论方案中存在三种可能模式。第一种,是国家食药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改组现有的稽查局,赋予有专业基础的食品药品稽查人员以刑事执法权;第二种,是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第三种,是将专业侦查机构直接设在公安部门内(包装)。目前,地方“食药警察”试点多采取第三种模式。而“食药警察”最终会设置在哪儿,目前尚未给出答案。华敬锋表示,在公安部门下专设一支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侦查支队,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将实现更有效的打击,震慑力更强。
负责食药案件刑侦
华敬锋还介绍,“食药警察”专门机构,定名为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成立后将负责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刑事侦查、执法工作。针对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成立后与现有国家食药总局稽查局如何分工的问题,华敬锋进一步表示,侦查局负责刑事执法,稽查局负责行政执法,仍需两部门通力合作,线索共享,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
专业检查员 仅有 1.5万人
以罚代刑
“食药警察”机构设置三种方案
1、国家食药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2、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
3、将专业侦查机构直接设在公安部门内
今天请来本台新闻观察员杨华。问1:设立食品安全警察,会不会象一些人担心的那样,是大炮打蚊子,多此一举呢?你怎么看?
1、提升专业打击能力是关键 2、重点解决监管不力和处罚过轻
观点1:我注意到,昨天,来我市考察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专门到了松柏市场,和市民朋友话家常,其中就谈到了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为这条新闻提供了鲜活的背景和注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多花点人力成本,我想,老百姓都会支持。加拿大有环保警察、俄罗斯有税务警察,我们还有个森林警察。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食品安全警察的出现,的确可以大大提高专业打击能力,既是回应民间诉求,也是宣示新一届政府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起到震慑作用。
当然,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你造假、知假卖假了,犯了罪了,我把你绳之以法,那是最后的一招。当务之急还是要解决监管不力的问题,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监管人员往往跟在媒体后面后知后觉,这的确说不过去。还要解决民事赔偿过低的问题,消法是两倍赔偿,最高的食品安全法也才假一罚十,根本不能让造假者心疼,我们要象发达国家那样,罚你个倾家荡产,只有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我们的执法者才不会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