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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
时间:2014-04-11 09:29  浏览次数: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市有代表性的大型商场超市和20多家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有关工作。

 

会上,传达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251号、﹝2013﹞252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宣读了国家质量监督总局﹝2013﹞133号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

 

会议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最特殊的食品,它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和国家民族未来,作为济南市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环节源头的供货商和济南市食品销售主渠道的大商场超市,应该切实尽到责任义务,为济南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担负起应付的责任。

 

会议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今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的工作重点,也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市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已按照省局有关部署有序开展。下一步,其他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均要按照试点药店的经营标准,严格依法落实进货、储存、销售、退市工作,探索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先行赔付制度。

 

会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认真领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核实相关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信息,购进列入名录产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全部手续进行重新审核。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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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