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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这份计划,拟今年安排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10项。
这份计划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2014年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出安排。其中,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环境保护法(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资产评估法、行政诉讼法(修改)、预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等。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安全生产法(修改)、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航道法 、广告法(修改)、行政复议法(修改)、立法法(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证券法(修改)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也将适时安排审议。
另外,立法计划还包括预备项目,主要有:修改教育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著作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刑法等,制定中医药法、期货法、粮食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国防交通法及单行税法等。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4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报道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