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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啤酒注意安全
时间:2014-04-22 01:57  浏览次数:

  随着夏季的来临,瓶装的啤酒也进入消费旺季,消费者享受啤酒的快感时,千万不要忘记啤酒瓶爆炸,可能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

  近日,鹿城区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媒体记者等30余人前往英博双鹿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我消费、我监督”啤酒消费体验活动。在活动中,参与人员近距离地体验啤酒的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并对啤酒的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度的了解。为此,鹿城区消保委发布2014年第五号消费警示—啤酒消费 注意安全,提醒消费者购买啤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瓶装啤酒时,应仔细察看酒瓶身下部2厘米处是否有“B”字标记,对表面磨损严重的啤酒瓶,尽量不要购买。

  2.在购买过程及饮用时,要特别注意自我防范,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3.啤酒的储存温度5℃-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时不能将啤酒整捆放进冰箱,且温度不能过低。

  4.饮用啤酒时,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避免造成人为踢翻导致啤酒瓶发生爆炸。在餐馆就餐饮用啤酒,最好让服务员开启酒瓶。

  5.掌握正确的开启方法,严谨用牙咬、手拍、筷撬等。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将瓶子放正,并远离面部,避开人群。

  6.严禁让未成年孩子购买啤酒,让孩子去买啤酒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孩子手臂短且好动。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7.不小心万一造成啤酒发生爆炸的现象,消费者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和保护好碎片,据瓶标上的投诉电话及时进行投诉。 温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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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