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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情况 瞒报迟报等将严惩
时间:2014-04-24 23:21  浏览次数:

  南海网海口4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海南省教育厅24日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卫生工作安全责任,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部署,制定和落实学校防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应急工作预案,不断强化防控措施。

  省教育厅表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落实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同时,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安排校医室或责任教师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对疑似病例要以高度的敏锐感和责任感跟踪病情,保持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分别向省教育厅办公室、体卫艺处报送紧急信息。对学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瞒报、迟报、误报或谎报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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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