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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门决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规制【4】(4)
时间:2014-03-17 09:32  浏览次数:

前面老师说到差别化生产,自己吃的,给别人吃的,但农民在社产过程中,使用者是第一受害者,农民是第一受害者,大部分人是无知,不是有意害人;还有是无能为力,不这样做产量上不去。所以我不太同意很多人讲农民没有良心,良心昧良品,很多专家也种不出好东西,你能说他没良心吗?有良心的人也只能种那么小的东西,主要是没技术,不懂,这个人受害程度远远大于吃的人。

(图)这是农药对自己孩子的受害。我们知道顶花戴刺,“顶花戴刺”是城里人要求要,问题是点得太多了,所以全鼓出一个包,很多花甚至有些专家发明到“等黄瓜摘下来以后才开花”,先结瓜后开花。我们知道的食品安全都是哪一类的食品安全?比如生姜,生姜大量使用化肥,长得很大,使用完化肥就烂姜,为什么?病害,病菌,所以都是联系的,所以才打药,所以才有问题。

这是广告上报道的:这是一家产品,最后我给他拿出来,黄瓜写的是什么,这里面有避孕药,有些专家说不可能用避孕药,但我们调研的结果是分开卖的,把避孕药和其它药分开卖的,等农民来时问有没有那个,说有,然后配。我调研了几个地方陪吃了中午饭才调研出来。

这是除草剂的问题,除草剂从来不登在什么地方可以用,用多少量?实际这样的除草剂不可以用在疏财尚,这在网上卖不掉让农民去买,网上大部分专家呼吁城市人去买,我后来发微信告诉他不能买,采购者都不买,为什么?有毒。我问了这个农民(江西),他说一句“谁告诉我不让用”,大部分农民是从种粮食转到种蔬菜。在国外去掉氮肥的情况下达到不减产,在水稻上减掉40%—70%的氮而不减产,我们国家现在的专家和记者、媒体们还在说减掉30%就会饿死人,这是在完全减氮的情况下增产,完全减掉磷和钾、化肥,在有机种植的情况下增产,有机种植的情况,已经拿到认证的,可以达到615公斤,同时用化肥的,倒幅非常严重。提的建议是对适用农产品的监控需要具体化,还有对投入品超标的要有相关的法则,还有建议培训农民,农民是自己在那儿刨食,没有人教育他们,没有人告诉他们应该办,我们叫“专家发明,农民发展”,建议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问题的解决,种得不好,最后不可能加工出好产品,谢谢大家!

主持:朱老师也节约了一分钟,下面有请吴景明老师从法律角度讲讲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吴景明:刚才大家对食品安全问题从不同角度做了介绍,我参加这个活动,李蒙组织的是第四次了,都是食品安全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市场经济20年,发展到今天,面临最大的问题一是环境污染,二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不是供给安全,而是质量安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除了极少数人以外,任何人都是相关者。去年播出7集电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后,《中青报》记者有一段话:有两个中国,一个是中国唯美、感动、纯朴、温情、妈妈的手、奶奶的眼泪构成的中国,另一个中国是由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反式脂肪酸、荧光粉、转基因食品构成的另一个中国,我们到底要爱哪一个中国?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其它国家没有像中国那么严峻,比如去朝鲜,去那儿吃什么都很放心,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做食品添加剂,所以都是天然的;发达国家很严,所以放心。咱们国家又发达又法治不健全,所以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世界各国中最严峻的。在北京一次电视媒体做的节目中,我听一个专家说,我们有的食品添加剂有14万种,这14万种中除了极少数证明是无害的,比如酵母,绝大部分没有被证明是无害的。

结合李总理昨天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三个最”:最严格的法律和标准,最严厉的惩罚,最严厉的问责,我加一个“最透明的信息公开”。首先“最严格的法律和标准”,食品标准有,不是没有,但要么束之高阁要么太落后,新标准比旧标准落后十年,在录一次电视节目时,一个老外跟我说,按照我们国家的标准,你们中国的乳制品对我们来说就是马桶奶:蛋白质含量低,细菌含量高,只有马桶里的东西才会达到这个标准。所以标准制定时,受利益集团左右,利益集团的话语权远远高于普通老百姓,才有这种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法》公布后,寄希望这部法能改变中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可现在改变了吗?最近一年多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少得多了,是否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了?关键是没有发生重大事实食品安全事件,从我的感觉和大家的感觉看,食品安全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比如食品添加剂在滥用但没有得到制止,地沟油更隐蔽了,比如我去大油厂进油,先灌1/3的地沟油,然后再灌正常的油,越来越隐蔽了,不是少了,而是更隐蔽了,咱们其照吃不误。关键是《食品安全法》,这么多年有一个最大的问题,特别是行政罚款那儿,结果是打而不痛打而不死,使得这个罚款成为各个主管部门创收手段和途径,所以不罚死你,如果罚死你我就没有经济来源。比如当年肯德基用做垃圾的、已经变质的鸡块炸来卖,人们卖了几十吨,但结果只罚5000元,这对肯德基而言肯定很值。美国一罚就是数以亿计,打死你,打得你永远不能翻身,那才是罚,咱们对违法者处罚的力度更大一些,他们的痛处更多一些,但往往是简单罚一下,罚后什么事都不理了,问题也解决不了。

再是惩罚性赔偿,这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戏弄,规定说“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是把侵权行为作为违约来处理,而不是作为侵权行为来处理。造成损害,应该是全部损失上加十倍,结果是违约没造成损害,应该在价款上加十倍,把这个给混淆了。所以我们没有机会参加《食品安全法》这次修改,如果能参加一定要呼吁,一定要把它纠正过来,要不然违法成本太低了。

主持人:用赔偿取代了惩罚。

吴景明:这是标准和法的问题。第二处罚问题,问责是对领导干部的问责,这一年的问责,问责的结果怎样?出事把他给免了,过了一段时又起来了,而且比原来的位置还好,比原来的级别还高。所以问责怎么达到最严厉,让他永不得翻身才是问责。

再是我强调一下最透明的信息公开。去年9月份为了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受德国邀请在德国学习了一段欧盟和德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走了一些部门,我问了他们,关于转基因问题,中国官方和老百姓观点不一样,老百姓持有怀疑态度,官方持支持态度,德国是什么态度?他们说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持有极其怀疑的态度,而且在德国领土上不能有转基因的研究。后来他说他不是搞转基因的。但12月专门带着转基因专家跟我谈这个问题,问我对这个是什么态度。我说美国、法国做实验都是有害的。专家说,这种实验结果没有可可信性,因为一种食品最后的结果肯定验证不了,但不能证明转基因是无害的,德国是这样的态度——对人采取无罪推定,对食品采取有害推定,所以不能证明它是在安全的情况下都证明是有害的。英国、美国、法国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德国没有发生过。去年61位院士集体签名上书推广转基因,最后老百姓反对。这些院士说老百姓需普及科学知识。我想国外民主选总统,老百姓都必须先懂总统怎么当才有资格投票吗?不能这么说,老百姓有最起码的判断。最近关于转基因的争论,中国官方媒体报道都是挺转的。论坛反转的言论,一直不能在正式媒体上公开出来,没有一个高度透明化的信息公开,任何争论都是没有价值和意义,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识缺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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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