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并于昨天公布了抽查监测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氨糖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以“健康新天地”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中“使用1个月效果特别好,见效快,治好后不反复发作”“3天腰就能直了,就能下地了,不到1个月行走自如”等内容,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西藏卫视。
——苦瓜桑叶片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以“古方新养生”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中“喝半个月血糖逐步平稳降下来,喝1个月视力模糊等各种症状不再有,喝100天以上都能实现停服降糖西药”“纯天然中药制剂,安全更高效”等内容,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宁夏卫视。
——舒心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广告中“胸闷气短、心肌缺血等症状一丸吃下去准保见效”“较重的心绞痛、房颤、早搏、心律不齐等疾病,50丸就能明显缓解”等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衡阳娱乐频道(湖南)。
——股源太(抗骨增生片)药品广告。广告中“骨刺消了也不会再长,风寒骨病患者就能彻底治愈,永不复发”等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商洛二套(陕西)。
——青岛民生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失眠抑郁,治一个好一个”“从整体上调节人体的脏腑功能,当天见效,经多年数万患者临床康复验证”等内容,隐含保证治愈,夸大诊疗效果,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