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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有资质销售野生动物的餐饮企业不到10家
时间:2013-12-20 14:48  浏览次数:

  鸭子肉当大雁肉卖,家兔肉当野兔肉卖,这并不是小摊贩们的把戏,而是警方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大酒店或农家乐中发现的欺诈行为。

  9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9月24日,森林公安协助乌鲁木齐市林业(园林)管理局,对首府沙区、水区12家餐饮企业检查发现,一半企业均存在非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食材现象。

  据了解,目前,首府餐饮企业中,具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还不到十家,但凡持证单位,均会在点菜区悬挂资质证书,以表明销售的合法性,因此,广大消费者在点野生动物食材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企业是否有准许销售的资质证书。

  继乌鲁木齐晚报25日B04版报道了《餐馆里的野味秘密多》消息后,警方首先前往沙区、水区的餐饮企业检查,检查发现,当日受检企业菜单上均有野生动物食材销售,但却有一半受检企业无合法销售许可。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这些酒店中还存在鱼目混珠的现象,将家养的动物肉拿来销售给消费者,却以野生动物之名销售,随之抬高价格。

  乌鲁木齐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寇祥介绍,警方前往餐饮企业检查时发现,野生食材早已被剖切,如不明确标明,用肉眼是无法辨别出究竟是何动物的肉,不少餐饮企业正是钻了这个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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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