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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1日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推荐上报互助土族自治县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基础上,确定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个,示范街4条,示范单位27家(餐饮服务企业20家,学校食堂6家,单位食堂1家)。
确定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和示范店,目的是为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各地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办法,遴选出了州、地、市级示范县(区)、示范街和示范单位。对申报省级的示范县(区)、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由省食安办等相关部门组成专家组,逐一进行了评审验收,并对评定为省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和示范店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确定西宁市城中区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道、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青海宾馆、海晏县民族寄宿制中学食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食堂等27家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