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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义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义乌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了第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义乌市秀江纯净水厂、义乌市旺都酒店有限公司等1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上榜。
这些上榜户,主要涉及销售未检验检疫的生猪肉、销售侵权的酒水饮料、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如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食品的”等十三类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一年。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直至整改达标;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两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