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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 部分养殖企业污染局部环境(2)
时间:2014-01-14 14:12  浏览次数:

  永福畜牧死猪浅埋污水违规排放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州永福畜牧有限公司是永泰同安镇最大的一家养猪企业,位于该镇洋下村,占地20多亩,生猪年存栏量5000头。日前,距离猪场百米外的岭头村村民向本报反映,该猪场在排污、处理猪尸体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出现狗叼着死猪肉到处跑的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猪场看到,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已经过期。该猪场工作人员解释,在掩埋猪尸体环节,应该是工人疏忽,出现浅埋情况;在排污方面,目前猪场的新设备即将投入使用。对此,永泰县环保局和农业局称,将会到场督促该猪场整改。

  湘阴温氏畜牧污水直排湘江被查

  据红网报道,2013年3月17日,有湘阴县新泉镇凤南乡民向湖南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留言,反映新泉镇凤南乡一带畜禽养殖厂的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湘江、资江,让附近及下游居民的用水、周边水域的环境都受到影响。

  留言发布后,湖南省环保厅立即责成岳阳市、湘阴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了查处。21日,环保厅就此事进行回应。

  经查,网民反映的肇事企业为“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当地环保部门已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对该公司存在的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沼气池等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的情况下,擅自将养殖存栏规模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湘阴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超规模养殖,在新增养殖规模污水处置系统未建成验收之前,控制生猪养殖规模,2个月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达标排放。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014年1月1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就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各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产业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和激励措施等一系列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大对畜牧养殖业的环境污染的治理,保障产业的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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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