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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友称被省人大车辆撞掉车镜 官方回应(图)
时间:2014-01-13 15:33  浏览次数:

网友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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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白雪)10日,河南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郭庚茂和省长谢伏瞻的30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一位网友称自己11月3日到嵩山公墓上坟,进门时被省人大车撞掉了左前倒车镜,对方不仅不道歉不赔偿反而态度蛮横,驾车逃跑。

  河南省人大对网友反映的情况作出回应,称经查实,网友留言反映的汽车不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驾车人也不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该车辆通行证是车主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施工期间,方便通行办理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决定收回。同时与留言人取得联系,说明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建议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的纠纷。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我11月3日到嵩山公墓上坟,进门时被省人大车(车号豫A3888S)撞掉了左前倒车镜,对方不仅不道歉不赔偿反而态度蛮横,驾车逃跑,我想问一下郭书记,当前人大的车就能公车上坟上坟,人大的车就能撞了车就跑,人大的人就能态度蛮横!人大还是不是人民的权力机关???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为我这们平头百姓主持公道,我将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实,留言反映的豫A3888S汽车不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驾车人也不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该车辆通行证是车主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施工期间,方便通行办理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决定收回。同时与留言人取得联系,说明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建议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的纠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叫李兴福,是河南省林州市东姚镇洞上村人,今年68岁,2011年的一场大病导致我现在四肢活动受限,哆嗦不止,生活难以自理,老伴今年65岁白内障是眼睛几乎失明,我从2011年开始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直到现在,我们村村支两委一直推诿不给我办理,村支书李谷生骂骂咧咧的对我说等我什么时候患上了肝炎和癌症在给我办理,而李谷生家的亲戚和朋友都有低保,甚至三十来岁的人就全家有低保,对此事我是欲哭无泪,上告无门,希望书记能在百忙之余过问一下此事,也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林州市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当事人李兴福为东姚镇合顺厂村洞上自然村村民,已婚,三个子女均有赡养能力。李兴福和其妻现居一栋两层楼房内,共有10个房间。 1995年至2008年,李兴福曾参与投建铁矿井,期间一直有经济收入;李兴福和其妻购置两份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共计6000余元;两人有3亩责任田,年收入合计2100元;两人每人每月领取养老补贴60元,一年合计1440元;其妻患有白内障,经鉴定属视力一级残疾,按照残疾人有关政策,于2013年4月办理了每月104元的农村低保,加上年补贴260元,一年合计1500余元。按照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收入不超过1440元等要求,李兴福不符合办理农村低保标准。 关于反映村支书的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经查,村支书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享受低保待遇现象。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我是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师范学院2013年毕业的一名残疾大学生。在临近毕业前教师资格证的认定体检过程中,教育局人事科的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因为肢体残疾而无法给予我教师资格证的审核与颁发。他明确而又清晰的告诉我们:“省教委文件有规定不予办理。” 自从7月份毕业至今,在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因没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而一次又一次的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倍感焦急与无奈。回想十多年的求学之路甚是不易。自己和家人为此付出了极大的辛苦与努力。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有关于教育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我完整的接受了系统的高等教育,成绩完全合格,却没有为我办理教师资格证,导致就业过程中的处处碰壁。根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残疾人与健全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保障。我们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希望书记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使我的正当权益的以为维护。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豫教资办[2010]8号)第十七条规定: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 经咨询河南省教育厅,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的基础上,对我省的体检标准进行适当修订。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安阳城际双座小区入住很多年了依然有很多问题没解决 1、房产大票没有人给开具,跟别提房产证了 2、A座规划设计是民宅,现在都自己改成门面房了,执法局罚款以后了事,也不责成恢复 3、消防现在都不验收过关 小区电梯连监控都没 丢失物品现象时而发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房管中心、市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支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城际双座小区由河南翌琦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开发建设,2011年9月交付使用,分为A、B两座18层高层建筑。 关于小区房产证问题。由于开发企业一直未向市房管中心提出登记申请,根据《物权法》第九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依申请进行,不申请不能启动登记程序。为此,市房管中心与开发企业多次沟通,督促开发企业及时提交登记申请,市房管中心将在法定办理期限内为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关于民宅改变规划成为门面房问题。2011年,城际双座A座一楼改建为门面房,在市行政执法局检查过程中,用户出具了物业提供的门面房证明和交纳房产契税的证明。契税完税凭证上显示,其面积为107平方米,单价为6700元/㎡,契税按4‰交纳(正常情况下90—144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契税应为1.5‰,商业用房契税应为4‰),因此认定房屋性质为营业门面房,市行政执法局未进行处罚。 关于消防验收问题。2012年8月,市消防支队对城际双座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消防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擅自修改规划、消防系统设计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不合格,工程未经整改即投入使用等问题,消防支队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由于开发企业与部分商业用户就整改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小区的消防隐患一直未能消除。为此,市消防支队多次与开发企业沟通,并提供整改建议。对于小区公共部位存在的消防隐患,开发企业承诺近期将整改到位。 关于小区电梯没监控问题。城际双座小区在竣工交房时电梯内就未配备监控设施,但小区内主要通道配有监控,目前运行正常。如小区业主有意向在电梯内安装监控,可选举业主代表向物业公司就安装电梯监控一事进行协商,物业公司已表示愿积极配合。对于小区丢失物品事件,业主已到公安部门报案,物业公司也积极配合破案。市房管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同时在小区内张贴公告,提醒广大业主保护好自己的私人财产。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安阳公民,部分时间在深圳工作,于2011年10月份在安阳贞元集团属下风林水郡三期7号楼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是一次付清的,购房时说2013年12月交房,但从交款止今从未动过工,也多次与贞元售楼处及总部沟通了解,不但无果,售楼人的态度还差到了极点,总之结果让人气愤。 安阳的集资所带来的金融危机我也听说了,但也不能因为这个让所有人都受牵连啊!此问题已反馈过多次,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答复,请问这个楼盘何时能动工?谁在主导参于,购房的市民该找谁解决? 期盼您的调查与回复。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处置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枫林水郡”项目为安阳贞元集团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共9栋楼,首期启动了1、2、3号楼,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11年底停工。通过努力,该项目的1、2、3号楼已实现复工,计划2014年上半年竣工;剩余6栋楼由于暂时没有启动资金尚未动工。 为此,殷都区已成立帮扶工作组,正在为该项目联系合作伙伴、引进资金盘活,经过与几家投资公司洽谈,已有初步合作意向。同时,殷都区还争取上级政策对项目帮扶的大力支持,加快了手续办理进度,争取从增加容积率、调整部分规划、适当增加商业面积等方法来弥补资金缺口,并在此基础上参照1、2、3号楼盘活方案启动剩余工程,剩余工程有望在2014年春节后启动。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商丘睢阳区的一位教师,我们属于地方计划招生,2001年师范毕业,参加工作到现在。属于社会遗留问题,我们是在岗不在编制,每有只有800元工资,养老?医疗什么都没有。我们现在都30多岁的人了,人生最好的时光都献给了教育,800元现在根本无法生存,人生最好的时光都献给了教育。 (一)能不能解决我们的编制问题或同工同酬,解决我们生活.养老.医疗等问题。 ( 二)我们工作在教育的第一线,绩效工资为什么不按绩效发放,在编教师发400我们发100太不公平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3年12月17日给省委书记郭庚茂的留言收悉,现将睢阳区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1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01]]13号)文件规定: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编制限额和年度增人计划内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重点充实到县以下中小学任教。因此,我区从2001年开始停止了对毕业生的计划分配。考虑当年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您所反映的这部分地方委培学生已分配到所属乡镇(办事处)工作,根据本人意愿,愿意到学校任教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费。目前,区政府正按照当时研究的意见准备提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入编或同工同酬和解决生活、养老、医疗等问题。入编问题,我区一直按照豫政[2001]13号文件规定:“在教育系统编制限额和年度增人计划内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的要求,待教职工队伍自然减员出现编制空缺时,面向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逐步解决就业问题。2005年,2007年,2009年、2013年我区分四次进行了教师招聘,仅2013年对这部分地方委培学生就招聘了100人。今后,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自然减员腾出的教师编制,继续招聘中小学教师,这部分地方委培生的入编问题有望近两年得到解决。不在编教师不享受同工同酬和养老、医疗等待遇。关于绩效工资发放问题。经调查,不在编教师没有绩效工资,您所提到的不在编教师发100元不是绩效工资,是学校给不在编老师发放的教学补助。

  【网民留言】

  为什么乡镇干部教师年年要订一份没有一点用的许昌日报,不订不行,县直单位干部教师为何没任务,希望借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解决这一灾难性问题。

  答复意见:

  根据2014年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安排,县委宣传部结合全县实际,对发行任务进行了分解,禁止向干部职工摊派征订任务。同时,在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县委明确要求,在党报党刊征订过程中不准对教师进行摊派。县委宣传部已安排人员深入乡镇进行调查暗访,如发现违规现象,将立即整改并进行问责。

  【网民留言】

  请问商丘瑞博花园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能交房,这个项目还有人负责吗,不会一直这样搁那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3年12月17日给省委书记郭庚茂的留言收悉,现将市住建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调查,瑞博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外墙墙体涂料工作正在收尾,水、天然气、宽带及有线电视等已经完工,小区配电工程正在建设中,园林绿化及小区道路即将开始施工。待该项目达到交房和入住条件后,企业将根据发改(物价)部门批复的价格通知申请人办理交清余款和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我局每月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在2014年5月份交房。

  【网民留言】

  本人及多名亲属与2010年购买新野书香人家小区的多套房子,当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订书香人家于2012年12月31号交房,时至今日仍杳无音讯,开发商违约问题怎么解决?多名新野网友在南阳市长留言板上提及此事均被敷衍了事。其中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并无中央空调一项安装及使用费用,但现在开发商却要求每平方交纳180元的中央空调初装费,此举是否合理?,另小区物业资质根本没有,每平方0.98元 总高8层的房子却和总高25层的房子一个物业收费标准,想装修房子必须缴纳一年物业费,极其不合理。根本没经过物价批准也未见任何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公示,物价部门放之任之不作为。请求开明的领导还书香人家1200多名业主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4年1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 对您反映的问题,已交新野县开始进行认真调查,办理情况近期将向您反馈。

  【网民留言】

  南阳以治理温凉河为名,强行开发汉冶铁遗址.不怕成千古罪人,快来制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4年1月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

  我们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有关信息不清,要素不全,尚无法办理。请您将有关情况详细整理后,再通过南阳网《给书记市长说说心里话》栏目进一步反映,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周口市金色东方小区一期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600元户 有线电视初装费240元户 测绘费住宅:1.36元㎡ 价格调节基金:总房款的0.15% 工本费140元户 代办费300元户 抵押代理费200元户 电梯等公共分摊费180元户年(一层150元年)按户收取 物业服务费 1.00元㎡月 是否合理?有些项目不是有规定不得收取吗?期待您在百忙中的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看到。金色东方小区是由河南佳利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所反映的有关收费具体情况为: (一)天然气初装费26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240元/户,两项费用为该公司代天然气公司和有线电视台收取的费用,该公司没有加收费用。但应本着购房者自愿的原则,不安装不应收费。(二)对委托开发企业代办房产证的购房户,该公司收取了1.36元/平方米的测绘费(住宅)、总房价款0.15%的价格调节基金和140元/户的工本费。测绘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是按标准收取,住宅房产证工本费标准是60元/证,多收的费用应退还购房户。(三)房产证代办费300元/户,抵押代理费200元/户,两项费用为是企业代理办证的服务费,应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并签订代办服务协议方可收取,购房户自己办证或没有签订代办协议不应收取代办费用。(四)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1元,电梯等水电公摊费每户180元/年,以上两项费用在物业服务协议中已约定,是按合同约定收费。目前,我局已向河南佳利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国家实施村村通公路已过多年,周口市商水县东城街道苏坡村附近的村庄全都修了水泥路,唯独这个村还是一直保持和祖祖辈辈一样的泥泞的土路,赶上下雨雪根本无法通行,国家富裕了都小康了,我们的“路在何方‘?小康不小康看老乡啊!?请问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补贴?为何不同的乡镇乃至村的待遇也不相同?何时才能给我兑现国家和党给老百姓的福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看到。苏坡村位于商水县城东南部,北临S217省道,东临S213省道,西临柴坑行政村。村内共有主要道路6条,其中1条为水泥路,2条为砖铺路,2条为砖砸路,1条为土路。针对所反映问题,县、乡将采取一事一议或其他筹资方式,争取尽快对这些路面进行硬化,及早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网民留言】

  豫水一局副局长宋金龙利用职务之便按排小舅子姚子斌在本单位中标的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南阳市方城县第六标段承包降水施工,骗我带着机械设备去给他干活,工程干完后姚子斌携款逃跑。我们曾多次找他,找不到,打电话也联系不上。造成我近3万元的血汗钱无法讨要。 宋副局长现在南水北调工程南阳市宛城区第四标段兼项目经理,我去项目部找他,他也躲着不见,偶然打通一次电话,他也不想认,说话遮遮盖盖,且很僵硬,这分明是他和姚子斌串通一气坑我钱财。宋金龙身为国家干部,他的这些所为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真是太不合乎天理,太没有一点人性道德。 我恳切要求有关领导调查落实。可怜可怜俺这农民工吧!!我的血汗流的太不容易了!!!

  答复意见:

  经核实:宋金龙同志并非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的副局长,而是总经济师;姚子斌是施工作业队的一个负责人,经人介绍与宋认识,二人并无亲属关系。 网友反映姚某没有把施工工资及时发到工人手中的情况属实。按照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谁介绍、谁负责”的规定,宋金龙个人已将拖欠的工资25000元垫付,且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问题已妥善解决。

  【网民留言】

  南阳市火车站附近有数家打着广州天马公司旗号进行有奖宣传活动:凡参加活动,均送手机(很次的),且没有空奖。一等奖,电脑400元,从来没人中过据我所知;二等奖电视机400,从来没人中过据我所知;三等奖和四等奖为电磁炉和电饭锅,均400元,只要你参加,一大半的概率中奖,然而产品根本不值这个价,5-8等奖,均非常诱人,只几块钱,就送手机和小礼品,貌似中奖概率很大。 事实是凡是站在那看的发现其他人抽奖都是几块钱中了5-8等奖之间的,而只要你抽,肯定是3-4等奖之间,也就是说你亏了。据我观察,凡是中5-8等奖之间的大都是附近的托儿,他们过几分钟去一次,抽奖券也是事先都准备好的,绝对是5-8之间的。而我们抽的时候,很可能是3-4等奖之间。 我感觉着是一种打着有奖让利活动进行的诈骗。。他们已经进行了几个月的宣传了,估计一天的额度会超过10万元。。请领导给予关注,若不信可以暗中调查。我随时可以证明。 因为我试过,所以有体会并注意观察了,我刚大学毕业,深知赚钱的不易,所以发现这种不正当的途径我会发声,如果合法,那么我假想我也可以类似的去搞这样的活动,一天少说可以赚上千元。。 请领导给予及时关注,并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治安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的信任,您于2013年12月1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公安局进行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13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在卧龙区政法委统一组织下每周开展2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参战单位实行联合执法,整体作战,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攻势。 2013年12月22日23时许,在集中行动中,公安、工商、城管、民政等相关部门32人,对盘踞在两站区域的摸奖点及黑票点进行集中收网行动,此次行动,取缔抽奖点2处,黑票点3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9人,净化了两站区域的治安环境。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出现反弹,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一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部署调整火车站广场的监控视频,实行对重点部位、闲散聚集人员、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的巡控,通过视频监控能够迅速发现和控制可疑人员、现行违法人员,以便精准打击。二是抽调专业民警,着便衣,携带固定证据设备,在火车站广场区域巡逻、侦查、守候,对抽奖诈骗点、黑票点进行对点监控,随时予以打击取缔。三是积极争取分局法制部门的支持,提前介入指导办案,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实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精准打击。 欢迎你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你好,郭书记。 我是2013.11.22.上午10时左右通过郑州新郑机场安检进入候机大厅的,迎面碰上、穿航空制服,自称是《河南航空旅游发展联盟》的工作人员在推销VIP储值卡,称:只要交998元,成为会员,就可以享受机场会员的便捷服务,任何时间订票票价都可以比其他订票单位低12个百分点,机场建设费可以免,用VIP储值卡即可购票。当时我想支持河南民航发展是件好事,于是就交了998元成为会员,工作人员称24小时后,他们短信通知,储值卡可以使用,享受会员服务。12月2日,我想订一张去海口的机票,拨通了河南航空旅游发展联盟贵宾专线4008762626的电话,要求订特价机票,对方称他们电脑上显示的特价机票是1010元,是会员她申请减免80元,930元。我告诉她网上特价机票是629元,对方说她那和网上不一样。我马上和当时给我办VIP储值卡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该工作人员说帮我联系,一会儿说830元(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220元),去掉220,票价是610元,比网上低了19元;但是,要从我的VIP储值卡中扣50元,这样又比网上贵了31元,而且不送票。 1、郭书记你创建的河南文明形象来之不易,破坏文明的具体单位是:云南朴澜商务有限公司,而且没有工商注册,异地经营,违犯了国家工商管理法。 2、整顿窗口秩序,追缴非法所得,返还会员会费。 3、追究主办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责任,还窗口于 文明。

  答复意见:

  一、调查经过和结果 经调查,在机场候机大厅向当事旅客推销VIP储值卡的工作人员系河南机场集团河南民航客货服务中心的签约单位员工。随后,航空市场部及时向客货服务中心告知具体情况,客货服务中心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经最终核实,当事旅客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云南朴澜商务有限公司是客货服务中心签约合作客户,由于工作人员违约违规操作,在销售会员卡时擅自夸大卡片功能,造成旅客投诉,给集团形象造成极坏影响。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机场的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针对旅客反映的“郑州新郑机场候机大厅乱象”问题,经研究,特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责成河南民航客货服务中心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一是对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并全额退回会员会费(12月10日,该旅客在网上留言对河南机场集团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此事表示感谢);二是对现有的合作单位进行筛查,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督导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管理人员做出处罚。 (二)对于河南民航客货服务中心合作单位云南朴澜商务有限公司,一是收缴所有工作人员证件,收回一切关于航空旅游联盟和客货服务中心的宣传用品;二是解除与其合作协议;三是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公司对井下工人不负责,我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渑池县人民医院都做了CT,CT结果显示双肺有6个肺大泡,伴有肺气肿,腰椎间盘突出,而在他们内部医院却说他没有任何病,第一附属医院有我的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可以调出来看,不能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诬蔑我,我为公司服务了5年,得不到任何补偿不说,还损害我的名誉,我要公司给我一个交代。请郭书记为我做主,别寒了井下工人的心,让他们有冤无处申。

  答复意见:

  经调查:1、患职业病问题。网友本人反映的腰间盘突出不属于职业病范围。本人反映自己肺部不适,又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患有职业病,与其反映的有严重职业病不服。永兴公司已于2013年8月19日,对其进行离岗前体检,未查出有职业病。 2、自己为公司服务5年,得不到任何补偿。经查,网友所签合同为五年期限合同,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2013年8月16日,网友提出自愿与永兴公司协商解除劳务关系,10月25日领取经济补偿金、返乡补助金共计:19819元。 处理意见 1、患职业病问题。反映的腰间盘突出不属于职业病范围。本人反映自己肺部不适,又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患有职业病,与其反映的有严重职业病不服。永兴公司已于2013年8月19日,对其进行离岗前体检,未查出有职业病。反映问题不实。 2、自己为公司服务5年,得不到任何补偿。所签合同为五年期限合同,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2013年8月16日,网友提出自愿与永兴公司协商解除劳务关系,10月25日领取经济补偿金、返乡补助金共计:19819元。所以,反映自己为公司服务5年,得不到任何补偿问题不实。

  【网民留言】

  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出台,单独生二胎已经得到国家正式允许。我想问一下郭书记,我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何时修改?什么时候可以单独生二胎?双独生二胎的政策放开我省在全国就是最后放开的,难道单独生二胎政策的放开还要等到全国其他省份都实时后才放开吗?希望郭书记能够真正为我省老百姓着想!省内人口红利丧失、很多企业招工荒、老龄化问题、失独家庭问题都是摆在眼前的事。为了我省更好的发展,为了我省人民更幸福!希望郭书记尽快放开我省单独生二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完善生育政策问题作出了重大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就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对于完善生育政策,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在协助党委、人大、政府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我委将履职尽责,积极为上级领导机关当好参谋助手。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为领导机关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政策已经明确,河南一定会积极贯彻落实。我们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同时,还必须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请省有关领导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报批,然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们会尽快推进有关工作进程,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适时实施。

  【网民留言】

  国家的单独二胎政策已经出台,请郭书记为河南人民着想,早日落实单独二胎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完善生育政策问题作出了重大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就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对于完善生育政策,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在协助党委、人大、政府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我委将履职尽责,积极为上级领导机关当好参谋助手。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为领导机关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政策已经明确,河南一定会积极贯彻落实。我们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同时,还必须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请省有关领导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报批,然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们会尽快推进有关工作进程,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适时实施。

  【网民留言】

  郭书记,国家放开单独二胎,对我们70后的单独家庭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但鉴于我省的人口压力和双独二胎放开事实,我们又无比担心。请您能否督促省计生委尽快启动单独二胎程序,早日放开单独二胎。70后单独家庭对您的恩德会铭记于心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完善生育政策问题作出了重大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就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对于完善生育政策,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在协助党委、人大、政府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我委将履职尽责,积极为上级领导机关当好参谋助手。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为领导机关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政策已经明确,河南一定会积极贯彻落实。我们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同时,还必须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请省有关领导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报批,然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们会尽快推进有关工作进程,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适时实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离婚前各有一个子女与对方一起生活,身边无子女,家庭生活因为身边没有子女而缺憾。有不敢偷生,求求政府在这次政策调整时予以考虑。国家都单独可生2胎了,许多省份也给我们这种情况予以照顾了,比如山东广东等。求求在百忙之中考虑这种情况,趁再次调整政策时予以考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第六项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高度关注再婚夫妻等特殊群体的生育政策,将积极进行调研和科学测算,向我省有关领导机关反映这类特殊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建议适时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筹调整这类特殊群体的再生育政策。

  【网民留言】

  我有个朋友,再婚家庭,俩人的感情很好,是双职工,很想要一个二人的小孩,但因为再婚前各自育有一孩,孩子都归对方,他们身边无小孩,他们都很想要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孩,由于政策不许可,再婚14年后,她老公找了一个未婚女孩重新组建家庭,因为政策许可。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如果他们能有一个自己的小孩他们绝对不会再次离婚,男方也绝对不会因为想要一个小孩而去找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来生小孩。计划生育政策是应该好好为这样的家庭着想下了,再婚家庭组成的也是一对夫妻,为什么再婚家庭组成的夫妻生育权要建立在头婚的痛苦之上呢?某些人说这样一来有漏洞,何来漏洞之说?可以规定第三次婚姻后二婚育有小孩的不允许再育不就解决这个问题了吗?很多二婚家庭争脱初婚的痛苦,好不容易再组建个家庭,却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这个家庭的孩子,孩子是一个家庭的纽带,相互的牵挂,有了小孩这个家庭也就有了稳定性和完整性。祝愿我国的计生政策也能走向人性化和科学化,给再婚家庭多一些稳定和完整,少一些不和谐因素吧。广东、安徽、山西、吉林、海南、内蒙等地类似这种情况已经放开,非常人性化,希望这种政策可以全国统一,人人平等。希望河南省可以放开再婚生育政策。请郭书记三思!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第六项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高度关注再婚夫妻等特殊群体的生育政策,将积极进行调研和科学测算,向我省有关领导机关反映这类特殊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建议适时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筹调整这类特殊群体的再生育政策。

  【网民留言】

  西华县电动三轮,四轮拉客现象不见好转,开车人大多是老人、妇女,有的妇女还带着小孩,不懂交通知识,在街里乱停,乱行,横冲直撞,影响交通,不断发生交通事故,政府不作为。马上春节来临,这种乱象如不制止,很可能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多西华人都说不死人,政府是不下力气治理。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别让政府亡羊补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看到。对您反映的问题,西华县已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今年5月份以来,西华县召集公安、交通、市政等相关单位和三个办事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制定了《西华县整治客运市场实施方案》,对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进行时间段区域限行。自8月20日起,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宣传车对整治工作进行前期宣传,县委、县政府明确一名县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前期宣传,于11月26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召开治理客运市场和整顿交通秩序动员会,组织公安、交通、城管执法人员96名,整治工作正式开始。目前,已处罚非法营运机动三轮、电动三轮、电动四轮100多辆,治理交通乱象30余起,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的行为,规范了客运市场,缓解了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方便了群众出行,保障了城区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 下一步,西华县将按照整治工作的阶段性安排部署,对城区内的各种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网民留言】

  请领导督促规范信阳市的公交秩序,按点发车,让百姓出行方便。特别是25路公交,连接新区和市内,只有这一路,总是没点,说是10分钟一趟,有时等30分钟还没一趟,孩子上学在寒冷的风中经常等的都快哭了。恳请领导关注。出租车也是拒载严重。强拼车,多收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市交通局已收悉留言,查处情况将及时反馈。

  【网民留言】

  谢省长:你好;我是鄢陵县陶成镇一名教师,我反映的是强制向教师摊派报纸的事。我们这里摊派报纸已经有好多年了。双职工两份。以前是扣,现在是强迫交,还的让你说是自愿。这不是坑人吗/我们农村教师工资本来就低,该给的不给,不该给的为什吗硬要塞给。

  答复意见:

  根据2014年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安排,县委宣传部结合全县实际,对发行任务进行了分解,禁止向干部职工摊派征订任务。同时,在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县委明确要求,在党报党刊征订过程中不准对教师进行摊派。县委宣传部已安排人员深入乡镇进行调查暗访,如发现违规现象,将立即整改并进行问责。 经查,未发现陶城镇存在向教师强制摊派订阅报纸的现象。

  【网民留言】

  南阳市火车站附近有数家打着广州天马公司旗号进行有奖宣传活动:凡参加活动,均送手机(很次的),且没有空奖。一等奖,电脑400元,从来没人中过据我所知;二等奖电视机400,从来没人中过据我所知;三等奖和四等奖为电磁炉和电饭锅,均400元,只要你参加,一大半的概率中奖,然而产品根本不值这个价,5-8等奖,均非常诱人,只几块钱,就送手机和小礼品,貌似中奖概率很大。 事实是凡是站在那看的发现其他人抽奖都是几块钱中了5-8等奖之间的,而只要你抽,肯定是3-4等奖之间,也就是说你亏了。据我观察,凡是中5-8等奖之间的大都是附近的托儿,他们过几分钟去一次,抽奖券也是事先都准备好的,绝对是5-8之间的。而我们抽的时候,很可能是3-4等奖之间。 我感觉着是一种打着有奖让利活动进行的诈骗。。他们已经进行了几个月的宣传了,估计一天的额度会超过10万元。。请领导给予关注,若不信可以暗中调查。我随时可以证明。 因为我试过,所以有体会并注意观察了,我刚大学毕业,深知赚钱的不易,所以发现这种不正当的途径我会发声,如果合法,那么我假想我也可以类似的去搞这样的活动,一天少说可以赚上千元。。 请领导给予及时关注,并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治安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的信任,您于2013年12月14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公安局进行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13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在卧龙区政法委统一组织下每周开展2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参战单位实行联合执法,整体作战,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攻势。 2013年12月22日23时许,在集中行动中,公安、工商、城管、民政等相关部门32人,对盘踞在两站区域的摸奖点及黑票点进行集中收网行动,此次行动,取缔抽奖点2处,黑票点3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9人,净化了两站区域的治安环境。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出现反弹,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一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部署调整火车站广场的监控视频,实行对重点部位、闲散聚集人员、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的巡控,通过视频监控能够迅速发现和控制可疑人员、现行违法人员,以便精准打击。二是抽调专业民警,着便衣,携带固定证据设备,在火车站广场区域巡逻、侦查、守候,对抽奖诈骗点、黑票点进行对点监控,随时予以打击取缔。三是积极争取分局法制部门的支持,提前介入指导办案,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实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精准打击。 欢迎你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可我发现我的一个朋友的女儿在中国移动公司上班,早出晚归,有一天,我问她,你们是怎样上班的,她说,早上7点40 必到。中午不休息,下午6点下班,我说,工作时间那么长啊。 我观察一下,下午5点30分天已经黑了,她们环没有下班,作为国家的大公司,更应该遵循国家规定的政策,在不侵害职工的利益下,很应该缩短时间,其实,在冬季,5点下班就足过了。 希望你在百忙中个,关心一下。多谢。

  答复意见:

  我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我公司结合通信行业工作特点,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工作时间安排,例如管理人员实行行政班制,营业员和话务员实行倒班制,中午安排午休时间,全天工作时间均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遇紧急工作安排和特殊情况,如重大通讯任务、通讯抢险等,出现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情形时,均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加班费,并安排调休等。另外,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带薪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由于留言提供的情况不能准确判断地区、岗位、工种和人员,给处理工作带来难度,但我公司已通知各单位,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组织自查并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类似问题将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我是张起身、1983年出生,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北郊乡菠萝张自然村人。1983年我的父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生育一个孩子(我的父母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当时川汇区政府和北郊乡政府给予我的父母一份宅基地。2013年周口市川汇区政府拆迁我村庄时不承认我父母的宅基地,现在川汇区政府工作人员拒不按照周口华耀城项目拆迁政策给予我父母安排安置房和合法宅基地相关费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看到。 经查, 所反映的宅基地,并非合法宅基地。你作为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当时国家政策,该户应享受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费。因当时村组经济困难,没有经费发放独生子女费,经村组代表集体研究,将箔箩张村村西头的一处荒废地分包给你家庭使用,作为独生子女费补偿。并非宅基地,其次所反映的川汇区政府不按政策给其父母安置房。经了解,华耀城项目马庄行政村箔箩张自然村拆迁安置是根据《周口华耀城项目新型社区改造建设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进行安置的。按照《安置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每一个合法宅基地可享受安置价购置240平方米安置房。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一户一子(女)只能享受一处合法宅基地。因此,你和父亲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并已享受240平方米安置;另外一处荒废地上的房屋已享受经济补偿。同时,为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照顾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周口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对独生子女家庭,在补偿安置时,增加一人享受安置价格购置安置房。按照《安置方案》人均40平方米的原则,你的家庭可在原享受安置价购置24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多享受40平方米。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与房屋征收指挥部联系。 电话:0394-7986369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3年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如何改革的,是实行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人员编制都是公务员?还是有些是公务员,有些是事业编?

  答复意见: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全省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待审定印发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网民留言】

  我们属于再婚家庭,之前都有过一个子女,但都协议给前任抚养,身边没有小孩,(甚至连探视权都没有),我们组建家庭以后迫切希望能有个自己的孩子,而河南计生政策却忽视了这个群体,希望河南省政府完善计生条例。 吉林省规定:“第三十三条,有关再婚夫妻的再生育政策修改为: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而此前的四类情况均被废除。” 2008年12月,浙江省调整了计划生育政策,将“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范围,即这样的再婚家庭可以经计生部门审批后,再生育一个子女。 安徽省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放开的省份还有山东、海南、内蒙、山西等。 上述省份都对于再婚的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再婚家庭再生育一个孩子,为什么河南仍不为所动,我们在一个国家生活仍要接受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吗? 因为我们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常为此事常伤心流泪,再婚家庭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我们也不愿再经历那些痛苦,我们是多么渴望能有我们自己的孩子,没有共同子女家庭的前景是多么黯淡,家人的冷眼冷语,别人的异样眼光,更难受的是心底那种遗憾、不完整的痛! 孩子是夫妻情感的纽带是不容否认的,尽管孩子这纽带不能维系所有家庭,但没有孩子的家庭在绝大多数时候都缺乏责任感容易破裂,国家是大家庭,国家需要稳定,小家也需要稳定,试想会有多少人会为了多生孩子而去离婚,更何况现在竞争激烈,生活不容易,又有几个家庭愿意多生孩子呢?即使有极少数人想通过这种途径钻空子,难道应该由我们所有的再婚家庭为之承担责任吗?希望政府能本着以人为本,修改再婚二胎政策,促进再婚家庭的稳定,让我们这些拥有再次组建稳定家庭梦想的离异家庭,不会因现行政策的无情而再次破裂。切盼相关部门能重视我们原本伤痕累累再婚家庭的幸福,适时调整放宽生育政策。 谢省长请体恤民情,如果再婚生育政策真的可以放宽,我们这些再婚家庭将对您感恩戴德!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第六项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高度关注再婚夫妻等特殊群体的生育政策,将积极进行调研和科学测算,向我省有关领导机关反映这类特殊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建议适时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筹调整这类特殊群体的再生育政策。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请问周口市淮阳县的新农村建设有没有具体政策,家里急等建新房但又怕建好之后被拆,闹腾的老百姓心里不安.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周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09年,周口市以大力实施“111工程”为抓手,在全市正式启动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从2012年起,周口市又按照省九次党代会要求,在全市开展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指出,“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由此可以看到,一方面是对农户的宅基地要进行确权登记,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另一方面还要允许农民通过抵押、担保、转让,增加财产性收入。这说明中央对农民的住房财产权不仅要依法保护其使用权,而且允许农民抵押、担保、转让,赋予农民财产处置权。当然这还需要一个过程。对于住房问题,目前,在我省广大农村,农民住房仍然是由农民自主建设,但要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不能私搭乱建。否则就不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指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若还有其他问题,可向当地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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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