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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大(3)
时间:2013-12-27 16:24  浏览次数:

  四是农民组织化程度高。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我国农业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即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大省在“由大转强”的过程中,必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即在坚持以农民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前提下,促进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流转,扩大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提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提高其组织化程度,以适度扩大规模化,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效率和规模效益。

  五是粮食供应商品率高。粮食商品率是衡量提供商品粮数量的指标,其高低取决于粮食商品量的大小,也是反映粮食生产发展水平和商品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国提供商品粮的主产省呈现趋向减少的趋势,或提供商品粮的数量减少。粮食大省“由大转强”理应也必须提高粮食商品率和粮食优质化率。即可提供较大数量的商品粮及其制品,除了满足本省的粮食需求之外,还可向全国提供更大数量的商品粮食。

  六是现代粮食加工业体系发达。粮食大省“由大转强”,决不可停留在只提供原粮的生产基地的地位,必须成为重要的粮食加工基地,建立现代粮食加工业体系,特别是要积极发展主食产业化经营。其基本途径在于,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涵盖粮食收储、粮食加工、粮食物流、成品销售等环节的完整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在此过程中,全面转变发展方式,采取新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三高三低”,即:高产出,低投入;高效益,低消耗;高效率,低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我国粮食大省“由大转强”的对策建议

  一个“粮食大省”真正转变为“既大又强”的粮食基地,既关系粮食产业组织经营体制和机制,又涉及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提升。这要求粮食主产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发展规模农业、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新四化”的宏伟目标。

  (一)以“大资源观”为理念,突破日益加剧的资源约束

  所谓“大资源观”,就是不仅要扩大资源的外延,而且要充实资源的内涵——提高要素资源禀赋。我国特别是粮食主产区要守住“天下粮仓”,实质上是严把18亿亩耕地“红线”的关口,开发和保护好“水、土”两大关键要素。然而,从发展趋势看,包括粮食大省在内的粮食资源约束性越来越大,必须实行以“水、土”为中心的“大资源观”,即在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和水源的同时,还要开阔视野,积极开发、改良和利用水域、丘陵、荒地,乃至沙漠,使其变成宝贵资源。

  首先是强化“双严格”制度,提高要素资源的利用率。这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是粮食大省“由大转强”不可替代的战略措施。粮食大省更要带头坚持18亿亩基本农田“红线”的方针,强化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耕地、保持足够粮田面积的原则。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丘陵山地、宜农荒地、江河湖海的开发,保护和改良环境,防止和消除污染。与此同时,要继续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实施积极改造草原、保护天然林的重点生态工程;继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小型水利灌溉工程,完善节水灌溉系统,加强抵御旱灾的能力,切实巩固生态脆弱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有效提高我国“水、土”资源利用率。

  其次是强化“双积极性”,提高稀缺耕地的产出率。迄今,我国还有2/3的农田是中低产田。加大其改造力度和速度,提高土地产出率,既是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是粮食大省“由大转强”的关键途径。为此,强化“双积极性”,即加强主产区和主产区农民的“两个积极性”。

  (二)以“大合作”经营为突破,拓宽粮食产业化道路

  粮食大省“由大转强”的途径在于: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探索“大合作”经营,即以新型农村“合作制”拓宽粮食产业化道路。迄今,我国粮食主产省已经建立一批较大规模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现代粮食产业的新生力军。然而,目前我国必须采取创新性举措,解决其新产生的体制、机制问题。

  首先是创新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体制机制。从客观经济规律和实际需要出发,探索和创新适度土地规模经营,就是一种粮食产业化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目前,人们正积极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多种形式。笔者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优于其他形式的最佳形式。

  从我国农村和粮食主产区的实际需要出发,现在需要培育和建立两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种是真正的农民专业信贷合作社;另一种是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现行农村经济制度基石的条件下,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股份取得红利;农民既可以参加合作社劳动,以劳动量取得工资报酬;农民也可以不参加合作社劳动,到外地打工,但仍然可以取得土地股份红利。这样,农民便可放心地把土地经营权交给合作社,自己从事其他非农活动,以增加收入。这种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在村社的范围内由农民自愿组成,实行“六统一”: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收获、统一管理、统一出售,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克服粮食规模化经营与土地“碎片化”承包之间的矛盾,又可促进以农民合作社企业为主体的粮食企业化与产业化经营。

  其次是创新粮食产业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就实质而言,发展粮食产业化组织经营,既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也是探索新型生产发展方式。实现这种创新的基本途径是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粮食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为带动,把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经营组织方式。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龙头企业11万家,粮食主产省发展粮食产业化需要做到“四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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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