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12月31日,裕兴公司总资产为1,996.35万元,净资产为1,019.6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458.81万元,营业利润为76.63万元,净利润为44.4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裕兴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宝裕兴51.75%股权,裕兴公司持有深宝裕兴3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裕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裕兴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标的为裕兴公司库存的茶叶制品,预计2014年度内深宝裕兴向裕兴公司采购的茶叶制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根据深宝裕兴《合资合同》约定,深宝裕兴将全权承接裕兴公司现有库存的“兴乆”岩茶系列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事宜,裕兴公司不再生产、销售茶叶业务。裕兴公司授予深宝裕兴“兴乆”岩茶系列产品的国内统一销售权,且不得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并确保深宝裕兴5%的销售利润率。本次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执行。结算方式及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深宝裕兴凭裕兴公司开具的税票30天内付清货款。
四、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深宝裕兴《合资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消除与裕兴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深宝裕兴可以购买到所需的产品,而且产品品质和供货也能获得充分保证,有利于促进公司精品茶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裕兴公司形成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合作约定;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的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4-11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4年4月9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4月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4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日(周三)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4年4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6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