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动态 >
食品配料表需公示违法添加剂要受罚
时间:2014-01-13 12:09  浏览次数:

    【慧聪食品工业网】生意社1月13日讯1月8号,洛阳市工商局瀍河分局北窑工商所约谈辖区内加工与售卖一体的食品经营户,向他们讲解经营户应该注意的事项,要求辖区内所有此类商户必须将加工售卖的食品的相关信息在店面明显位置上进行公示。

    据了解,此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一些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商户,诸如面包店、奶茶店、卤肉店等,并现场签订食品加工和销售安全承诺书。此外,还要求各商户在批发食品原材料比如面粉、油盐酱醋、食品添加剂等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质检报告、供货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出现违法添加损害身体健康的添加剂,造成人身伤害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如果未履行食品原料查验制度,将处以最低2000元、最高2万元的处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食品时,最好到有固定店面、证照齐全的商户那里,以免购买到劣质或不安全食 品。

责任编辑:马聪01

【慧聪资讯手机客户端下载】




上一篇:我市召开参加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活动推进会   下一篇:山东济南市举行2014台胞迎新春联谊会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