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内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9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0908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该产品将于2014年3月13日到期。
2、2013年9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3年12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4年3月6日到期。
4、2013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该产品将于2014年1月21日到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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