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结果将列入设区市年终考核
此次专项整治既是落实国务院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及福建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精神,也是巩固近年来福建食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整治,生产环节加工食品,及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省级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检出率低于1%。将在全省范围基本消除食品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基本遏制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确定了整治重点。在食品生产环节,将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无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黑作坊”,以及近两年存在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使用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食用油以及其为主要原料的食品、用盐量较大的食品(如酱油、盐渍水产、酱腌菜等)、炒货、蜜饯等产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无资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未办理许可手续、非法添加和使用食品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等5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而在食品流通环节,将以城市社区、校园、农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冷冻库、食杂店和经营流通食品批发的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食用油、猪肉及肉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果脯蜜饯、面制品、酒、饮料、休闲食品、速冻食品、老人儿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乳制品违法经营行为、经营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食品违法标识行为等6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根据部署,4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12月份组织对各地专项督查考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检查不深入、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政府。同时,结果将作为对设区市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