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同意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07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23,864.93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87,240,396.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320,944.62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关键时期,2013年和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贷款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监事会认为使用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发展生产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08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5月 23日上午9∶00在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
7、审议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委托办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2、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
3、邮 编:415000
4、联 系 人:严宇芳、童菁
5、联系电话:0736-7252796
6、传 真:0736-7266736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出席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09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湖南证监局《关于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4 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年报事项的问询,公司将在问询期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集中答复。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