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旭说,香港荣华于1991年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荣华”商标,虽被驳回,但这并不代表香港荣华一定构成对顺德荣华的商标侵权。
温旭指出,香港荣华不但先使用“荣华”商标,并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在还同时与“元朗荣华”、“荣华富贵”等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与苏国荣的顺德荣华区别度很大,消费者根本不会将香港荣华与顺德荣华注册商标相混淆。
“况且大陆的消费者都只知道香港的荣华月饼,几乎都不知道有顺德荣华的存在。”温旭指出,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到底是谁在侵权,其实不难分辨。
对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其侵权的结果,授权使用“荣华”商标的苏国荣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
广东高院将香港荣华生产的荣华月饼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且该商标无需通过驰名商标加以保护,苏国荣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苏国荣随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011年
最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了广东高院判决的执行。同时,苏国荣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香港荣华商标侵权,提出了高达九千万的赔偿请求
2012年
最高院经提审撤销了广东高院关于苏国荣不正当竞争的判项。这次逆转性的改判后,苏国荣立即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他起诉香港荣华赔偿九千万的案件分案处理,并且又追加九千万的赔偿请求
2013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没有“广泛、大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所以不足以认定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因此构成对顺德荣华注册商标的侵权,判决香港荣华赔偿顺德荣华1740万元
2014年4月17日
该案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进行了二审的开庭审理,但未宣判
图例:
香港荣华
顺德荣华
新商标法 在先使用就不侵权
荣华月饼商标侵权一案的矛盾焦点集中在该商标到底是“注册优先”还是“使用优先”上。因为该案在5月1日前尚未宣判,因此判决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为依据。
在新商标法实施之前,我国的商标法一直实行注册主义原则,就是在先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其法律效力往往不如后使用但注册的商标。
对此,新修订的商标法特别考虑了在先使用的商标的继续使用权的问题。新商标法中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根据新商标法的这一规定,如果有其他人依法注册了虽然已经使用很久但一直未注册的商标,在先使用者不对合法注册者构成侵权。
马上回访 在先使用怎样证明?
针对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是否会影响到此案的问题,顺德荣华的代理律师董宜东认为,新商标法的条文是指在商标注册者合法注册前已经使用商标生产并销售的,才适用这一条款。但香港荣华无法证实在顺德荣华注册“荣华”商标前就已经在使用“荣华”商标生产和销售,因此新商标法不会改变香港荣华侵犯顺德荣华商标权的现状。
香港荣华的代理律师温旭则认为,新商标法将推翻关于“荣华”商标官司的所有结果。温律师指出,新商标法之所以会规定在先使用的商标不对后注册的同一商标构成侵权,其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在先使用原则。
温律师说:“顺德荣华正式注册‘荣华’商标的时候,香港荣华都已经在冠名女排比赛了,到底谁在先使用,相信法院是会作出明确判断的。”
文/特稿记者 辰光 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