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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3 09:16 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金黔在线讯 “这里有人卖假烟,店里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日前,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黄河执法大队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在黄河路和盘江路交叉口处有一食品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在销售香烟,怀疑销售的是假烟。
接到举报后,黄河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该食品店。现场检查其营业执照,发现该店登记经营范围为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发现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柜台内却摆放了数条卷烟。该店负责人当场承认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事实。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黄河执法大队对该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卷烟、限期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并给予警告和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将消费者举报其涉嫌销售假烟一案移交烟草专卖局处理。
黄河执法大队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烟草时,应仔细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手续,到正规商店购买,购买后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若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投诉热线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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