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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食品企业拒绝接受抽检 被警告并责令改正
时间:2014-04-21 11:19  浏览次数:

  日前,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两家拒绝接受食品监督抽检企业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企业先行内部整顿。

  3月份,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位于即墨市的青岛温泉茶厂和位于胶州市的青岛古船食品有限公司以企业负责人不在现场为由,拒绝食品监督抽样人员进入成品库等场所抽样,或当场拒绝抽样人员抽取指定样品。

  该行为违反产品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严重影响正常行政监管工作,不能保证其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三个最严”抓食品安全的要求,对上述企业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企业先自行内部整顿,并将上述行为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随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了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食品的抽检频次,通过严格的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按照“三个最严”要求,严格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通过警告、责令整改、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问题产品、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整改等措施,提升食品出厂质量保障水平。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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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