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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2013年四季度最佳实事评选公示
时间:2014-01-02 21:27  浏览次数:

辽宁省直属机关2013年第四季度

最佳实事评选结果公示

  为了推动省直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省直机关工委在机关中组织开展了“季评最佳实事”活动。2013年第四季度共有35个单位申报44件实事,经季评最佳实事评委会审议投票表决,有19件超过半数。现将过半数的最佳实事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9日17时。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拨打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办电话024-23128566,23128839。

  公示的19件实事是:

  一、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农村学生出行难问题

  承办单位:省交通厅

  2013年,为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惠民工程,全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省交通厅已完成维修改造农村公路3000公里,新建村屯道路4400公里,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积极回应社会诉求,针对媒体反映阜新彰武县一个村屯孩子上学因道路不畅,冒险从高速公路过河的问题,迅速组织人员会同当地交通部门实地进行勘察,提出解决方案,提前安排资金,组织施工力量,修建了5米宽,120米长的复合式过水路面,解决了影响孩子上学道路不畅的问题。并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在全省进行了普查,并在公路建设中优先安排项目。目前已安排项目62项,资金10525万元。实施路基改造72公里、路面280公里,新建桥梁25座779延米,过水路面1146延米,遍及全省13个市、33个县(区)、70个乡(镇),解决了1千多名学生上学和3万多百姓出行困难的问题。

  二、标准进万家服务惠民生

  承办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组织开展了“计量惠民”、“电梯安全常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惠民服务活动,自今年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标准进万家”公益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全省质监系统在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下,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地方实际,紧紧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用五个方面,通过“标准进社区”、“标准进校园”、“标准进商场”、“标准进企业”、“标准进乡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服装及纺织品、食品、日化用品、家具及装修材料、公共信息标志、家用电器、游乐设施安全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标准知识咨询、现场免费检测、受理产品质量问题举报投诉、发放标准化宣传手册等公益服务。

  9月17日,省质监局在全省14个市同时启动“标准进万家”活动,并在沈阳市六0六所社区举办了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公益服务,并把9月作为集中行动月,10月、11月作为特色活动月,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机关干部及技术人员6000余人次,提供现场检验检测2000余次,发放各类标准化知识宣传资料近12万份,近15万名群众参加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小额担保贷款助力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

  承办单位:省农信社

  “小额担保贷款对我们下岗失业人员做生意创业非常好,好借好还,资金周转得非常快。”沈阳市大东区的岳秀英下岗后开了一个手工花加工点,最近生意做得如火如荼,像岳秀英这样受惠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而走上再就业之路的人还有很多。

  下岗失业人员渴望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但往往缺乏项目启动资金,为此,省农信社积极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倾力城乡居民创业、再就业,省农信社因类施策,主动跟进市场需求,制定了专项制度办法,开辟了绿色贷款通道,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实行优惠政策,拓宽扶持对象,逐步从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退转军人等城乡各类重点就业群体。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8万元,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者,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自主创业群体包括:餐饮服务、打字复印、家庭手工业、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旅店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洗染缝补、小卖部、修理修配、中介服务、种植、养殖等20多个项目,截止今年三季度末,全省农信社已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6亿元,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逾1.3万户家庭。

  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从解决创业就业最直接、最迫切的资金问题入手,拓宽了农信社信贷服务空间,实现了创业人群致富、地方经济发展和农信社自身效益提升的“三赢”。实践证明,扶持城乡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为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不仅有效破解了创业缺乏资金的瓶颈,更增强了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信心、决心以及诚信观念。

  四、建立失信企业数据库规范企业市场经营行为

  承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依托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失信企业数据库黑名单,并实现外网可查询。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已覆盖全省工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29.3万户,民政系统注册的2万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7648家司法机构等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涉及115个指标集、1736个指标项,共计4.3亿笔信用信息数据。

  根据《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失信企业数据库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企业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查询有1条以上警示或3条以上提示信用信息的;企业被列入辽宁省典型失信案件名单并被公开予以曝光的;省直有关部门认定并以失信黑名单企业报送的;经省失信投诉举报平台受理后,省信用主管部门审核后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对失信企业建立14条惩戒措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实施。如,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并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提高贷款利率或拒绝贷款;取消其财政补贴资格;从列入黑名单起3年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和核准、用地审批等。

  通过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切实提高了企业的信用意识,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目前,失信投诉举报中心平均每天接听投诉电话200余次,已受理各类投诉1000余件,依规办理600余件,办结200余件。对列入失信数据库后还拒绝悔改的企业,还将其列为典型失信并进行公开曝光。从2010年至今,共召开了6次典型失信案件曝光新闻发布会,曝光了6批40起典型失信案件。其中,企业失信类25件。通过曝光,一些经法院判决而多年尚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在被公开曝光后得到了执行,有效地惩戒和遏制了失信行为的滋生,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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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