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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布年前专项产品抽检结果 1433批次合格率为93.37%
时间:2014-03-15 00:22  浏览次数:

  荆楚网消息(记者郭瑶、通讯员谈立)3月14日,记者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了保障民生安全,提高重点产品监管能力,2013年4季度,武汉质监系统对全市生产、销售的日用消费品进行了专项抽检行动,共抽查946家企业的1433批次产品,合格1338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3.37%。

  本次专项抽检涵盖全市生产、销售的日用消费品、贵金属饰品、能源化工产品、家用电器、民用仪表、建材等产品,其中,抽查本地产品686批次,合格673批次,合格率为98.10%,外地商品747批次,合格665批次,合格率为89.02%。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问题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和曝光。

  武汉市质监局2013年执法打假典型案例

  1、刘威制售假冒“飞洲”电缆产品跨地区连案

  2013年1月,根据厂家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对位于汉口北一工地进行了联合执法,现场查获一批假冒“飞洲集团有限公司”电缆产品,货值190余万元。现已查明,该批产品为刘威冒充“飞洲”公司工作人员擅自委托河北人宁豪兴组织生产。该案因涉案货值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我局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已根据该案线索,查处了宁豪兴等人生产销售伪劣电缆犯罪团伙,该案成为跨地区协助办案的典范,被列为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质检利剑”典型案件。

  2、武汉市江汉区腾达电缆销售处组织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电力电缆产品案

  2013 年10月16日,根据公安部门协查通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经侦处,对位于黄陂区滠口街红树岭村一仓库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问题的标称“东方交联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的电力电缆18卷,经抽样检验质量不合格。现已查明,该批电力电缆是由武汉市江汉区腾达电缆销售处供应,其指定使用价位低的铜线芯,委托东方交联按样品及其要求组织生产,导致导体电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货值金额共计148384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没收违法生产的电力电缆产品18卷,并处罚款2967692元。因该案货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我局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3、郑友财生产、销售假冒“洁伶”牌卫生巾案

  2013 年4月3日,根据公安部门通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经侦处对郑友财位于汉口中山大道46号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用于生产的电动热缩包装封口机、裸装卫生巾,以及标称“制造商:桂林洁伶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七号小区”的“洁伶”卫生巾成品72件,经厂家鉴定属假冒产品。经查证,郑友财擅自生产、销售冒用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的妇用卫生巾产品,共生产252件,已售出180件,货值金额48384元。其行为已违反《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规定,我局依法没收其违法生产的卫生巾产品72件,并处罚没款49662.72元。

  4、王高峰擅自生产、销售未经3C认证的摩托车案

  2013年6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王高峰位于东西湖三金潭的摩托车生产点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处工人正在使用扳手、起子等工具将125cc汽油发动机、车架、刹车系统、轮胎等配件组装成摩托车产品。现已查明,王高峰未经3C认证擅自生产、销售发动机排气量为125cc的摩托车,共售出5辆,货值金额7500元。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没款81000元。

  5、武汉金绿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伪造产地食品进行网上销售案

  2013年1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金绿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将产地为云南元谋、浙江杭州等地的大包装水果干制品、蜜饯、坚果分装成标称“产地:新疆乌鲁木齐”的“楼兰蜜语”牌袋装产品。现已查明,该公司共分装生产伪造产地的食品12025袋,主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已售出11425袋,货值金额共计192014元。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蜜饯、坚果等产品600袋,并处罚没款115925.5元。

  6、武汉诺谱空气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伪造计量认证证书出具检验报告案

  2013 年7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诺谱空气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有标称“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11170582Z,名称:武汉室内环境检测技术中心”的证书彩印件,及标称“武汉室内环境检测技术中心”并印有计量认证标志的检验报告、合同及收款发票等物品。现已查明,该公司于2012年7月伪造了上述计量认证证书,以“武汉室内环境检测技术中心”的名义向客户出具检验报告,然后应客户需求治理空气质量,主要目的是销售光触媒等产品。其行为已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

  7、武汉华涂美涂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立邦”牌涂料案

  2013 年4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西湖区的武汉华涂美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已查明,该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于2012年4月开始生产标称“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的假冒“立邦”牌涂料,共生产400桶,已售出386桶,货值金额共计45050元。其行为已违反《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假冒涂料14桶,并处罚没款9932元。

  8、广州兴隆日化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民房内制售假冒日化用品案

  2013年11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对广州兴隆日化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位于汉阳区郭家湾民房内的仓库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场发现有大量日化用品包装物,及大宝、飘柔、海飞丝、潘婷、舒蕾、舒肤佳、强生等品牌的洗发露、沐浴露、滋润霜、香皂、牙膏、洗手液、爽身粉、花露水等多个品种共5000余件产品,涉及上海家化(600315,股吧)、云南白药(000538,股吧)、宝洁、联合利华等多家生产企业,经厂家鉴定上述产品属假冒产品,涉案产品货值达70余万元。该公司制售假冒日化用品,涉嫌侵犯多个注册商标,货值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我局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9、贾俊波生产、销售假冒“立邦”、“蚁巢”牌腻子粉案

  2013 年 8 月7日,根据武汉蚁巢装饰涂料有限公司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贾俊波位于江岸区后湖乡金银潭277号的腻子粉生产点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有其生产的标称“立邦钢化腻子王,厂名:上海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的腻子粉产品308袋,标称“蚁巢,厂名:湖北天佳集团武汉蚁巢装饰涂料有限公司”的腻子粉产品332袋,标称“墙丽宝,水晶腻子王,厂名:北京雅康建筑涂料有限公司”的腻子粉产品175袋。现已查明,贾俊波从2013年3月起,擅自生产冒用“湖北天佳集团武汉蚁巢装饰涂料有限公司”、“上海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厂名及伪造“北京雅康建筑涂料有限公司”厂名的腻子粉产品120吨,已售出105.028吨,货值金额42000元。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腻子粉产品14.972吨并处罚没款304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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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