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工商局在肉类市场专项检查中,先后查获了85公斤“三无”羊肉卷、猪肉卷及624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卷、羊肉卷和鸭肉羊脂混合肉卷。此外,还有3万多个涉嫌仿冒的包装袋及410袋(盒)已仿冒牛羊肉卷。随后,阿拉善盟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将该案件进行移交,阿拉善盟公安局相关部门介入该案件,在对抓获的嫌疑人进行审讯后,再次缴获不合格肉制品千余公斤。
日前,阿拉善右旗工商局联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动检所等部门对阿拉善右旗范围内的集贸市场、粮油店、水产行、火锅店、烫菜店等经营场所展开专项检查。截止目前,联合检查组已检查可能涉及肉制品加工销售的经营户12户,仅在这12户经营户的经营场所内就查获并现场封存了“三无”及涉嫌不合格肉制品175公斤。可见要肃清阿拉善盟地区的不合格肉制品仍需要出大力气。
造成类似“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市场对牛羊肉的需求持续走高;二是当前正规途径交易的牛羊肉价格较高,而鸭肉、牛羊脂等易于加工仿冒牛羊肉的商品价格相对较低,商家获取利润较高;三是此类肉产品的加工、经营场所规模小、分布散,且多属无证无照的隐蔽经营模式,导致监管难度加大;四是鉴别真假牛羊肉需要具备肉类DNA鉴定技术的专业机构才能做到,普通消费者乃至部分市场监管部门没有鉴别的技术手段;五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除以上五点外,由于近来餐饮行业不景气,不少餐饮业主不断压低上游食材采购价格,也是导致肉类商品经营品名不一致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还需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当前肉制品市场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并从各自职能职责出发齐抓共管,例如工商部门可从严格市场准入、严管市场经营、严肃消费维权等方面着手全程做好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