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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焗鸡腿、盐焗鸡翅、火腿肠、巧克力、牛奶糖……这些超市的常见零食,成为罗某英等10位年轻男女的盗窃目标,甚至连蚊香也没放过。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罗某英等7人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7月7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英伙同李某娥、李某英等10人经预谋,由李某霜驾驶一辆小面包车,一起来到东城区某超市附近路段。
由李某霜将车停在路边接应,其余9人下车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共盗得火腿肠34包,盐焗鸡腿、鸡翅80包,66盒鲮鱼罐头,牛奶糖3盒,酒18瓶,花生油4瓶、巧克力3盒和黑蚊香1盒,再分别将盗得的财物带回小面包车集中存放。
得手后,被告人李某霜驾驶小面包车载着团伙成员离开作案现场时,被伏击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涉案被盗财物和小面包车。
开庭审理时,除李某英因患病取保候审,郑某国因哺乳期取保候审,刘某燕因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以外,其余7名被告均过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英等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予以惩处。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分别判处罗某英等7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