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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明县公安局驮龙派出所迅速处置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涉案男子黄某、陆某依法被行政拘留10天。
1月4日晚18时许,宁明县公安局驮龙派出所接到宁明县东亚糖业公司的报警电话称,两名男子将两辆运蔗车并排停放在地磅通道入口后不知所踪,后面的几十辆运蔗车无法过磅,导致厂区内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生产秩序,请警方出警处置。
接报后,驮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一面对现场人员进行法制宣传,疏散现场围观人员,一面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经了解,车主黄某、陆某因不满宁明东亚糖业公司的运蔗调度安排,私自拉运甘蔗入厂过磅。糖业公司为维持正常的调度秩序,拒绝接收过磅。黄某、陆某两人一怒之下,将运蔗车直接停在地磅通道入口后扬长而去,致使该企业其它运蔗车辆无法过磅入厂。
在糖业公司运输部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找到黄某、陆某的手机号码,但两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为了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办案民警当机立断,由该企业协助将车移至旁边,让后面运蔗车辆过磅入厂,全面恢复了厂区生产秩序。
次日,黄某、陆某被依法传唤到驮龙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黄某、陆某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黄某、陆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