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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应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外之地”
时间:2014-01-20 09:09  浏览次数:

  春节临近,记者下乡走访,发现“娃恰恰”、“康帅傅”等不少假冒伪劣商品藏身农村集市商店,坑蒙农村消费者。在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弯弯街批发市场一家主营副食的店铺,记者发现既有正品的大白兔、徐福记,也有山寨的“小白兔”、“徐记”,包装极其相似。店主告诉记者,商品主要销往农村,山寨的七八块钱一斤,正品的二十四五块钱一斤,掺在一起卖,不容易看出来。(1月19日《人民日报》)

  山寨货横行,过期商品照卖,一些在大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遍地开花,这便是农村令人堪忧的食品消费现状。追根溯源,农村之所以有假冒伪劣产品生根的土壤,从某种程度上确实与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不高、辨别能力不强有关,因此官方提醒“农村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但我们更应看到,还有许多农村消费者是无从选择、被动接受,试想,如果目之所及皆是假货,作为消费者本人又如何自我保护呢?

  因此,问题的主要症结不在消费领域,而在生产、流通环节;把主要问题推到农村消费者身上,则是开脱了监管责任。众所周知,假冒伪劣的天敌就是严格监管。农村既成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假冒伪劣产品进驻畅通无阻,自然也就成了制假售假者的天堂。

  如果监管部门在城市里能将假冒伪劣产品扼杀于萌芽之中,那么就没有理由对农村严重的售假现象视而不见。事实上,查处“娃恰恰”、“康帅傅”,监管过期食品,本不是多么有技术含量的事;顺藤摸瓜、调查取证,找到制假售假源头,也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关键在于监管部门有没有决心去打击、治理,并通过常态化执法彻底铲除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土壤。

  农村不应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外之地”,城乡二元结构不是监管选择性失明的理由,容许毫无质量保障的食品长期危害农村公共安全,这就是监管的严重失职。只有彻底堵住监管漏洞,让问题食品在农村无机可乘,才能防止农村居民的健康、安全继续受到侵害。 (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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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