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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五大规划 做好十项重点民生工作
时间:2014-01-20 09:32  浏览次数:

  围绕“五大规划

  全面深化改革

  1

  深化“两大平原”

  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在总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突破5万个。

  二是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00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

  三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放心保)机构。

  四是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推动农业政策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争取国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五是推动农产品(000061,股吧)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利用有关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即期交易,探索开展中远期合约交易。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2

  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

  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我省企业家队伍。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省级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推动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企业负责人,培养职业经理人。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加快驻我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龙煤集团在四煤城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

  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所有制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企业员工持股。

  三是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制定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3

  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机制

  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推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由核准制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转变,对外投资由核准制向备案制转变。深化通关业务改革,推动通关便利化,放大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争取设立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推动绥芬河市卢布使用试点,争取俄罗斯在哈尔滨设立领事机构,争取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构建军政结合的管边、安边、护边体系,为推进开放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条件。

  4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由省里统一组织,对城市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市场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供气、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交通等凡是有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利用BOT、BT、特许经营等市场化路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城市建设一级开发后的二级项目转让,实行公开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

  5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推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引入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预防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健全国有重点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伊春建设汤旺河国家森林公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中央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到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变相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依据我省情况应该和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编制目录,优化流程设计,全部对社会公开。推行网上审批,压缩企业设立和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时间。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省政府成立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投诉,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整合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集中力量办大事。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省委提出的“十项重点民生工作”,办好34件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龙江人民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研究出台稳步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向国家争取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等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注重农民增收,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以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11个县和全省500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片区开发和整村推进扶贫工程。

  着力发展社会救助事业

  在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时,做到普遍性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性救助相结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新增各类机构养老床位1.2万张。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救助,对9.8万贫困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实施3000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建设。

  着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要不断创造条件,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办好职业教育,建立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6.5万人。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两年内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站整合,做好人口计生政策调整试点。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执业医师到省内三级综合甲等医院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实施1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400个村卫生室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3年引进3000名大专、本科学历医学毕业生。启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对省内生产和流通的基本药物品种抽检率达100%。

  着力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4万套,竣工16.45万套。投资180亿元,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其中恢复重建水灾损毁房屋23052户。推进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四煤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三供三治”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41亿元,开复工项目338个。继续推进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供水厂10座,升级改造供水厂20座,开工建设鸡西、七台河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续建和新开工3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项目累计开工率达到65%,累计建成率达到45%。推进兴凯湖良好湖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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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