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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长:既打“老虎”又打“苍蝇”
时间:2014-01-20 09:33  浏览次数: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

  既打“老虎”又打“苍蝇”19名厅官被立案侦查

河南省检察长:既打“老虎”又打“苍蝇”

  蔡宁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去年,我省检察机关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在侦办贪腐贿赂犯罪方面,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79人,其中包含省部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19人;在反渎职侵权工作方面,办理重特大案件686件,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0人。

  去年工作回顾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52件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52件4157人,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

  突出查办贪腐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054件2861人,其中大案166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79人,内有省部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1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9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查处了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周镇宏受贿案;直接查处了中隧集团原董事长郭大焕、原总经理张继奎,平顶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祝义方等贿赂案;配合省纪委查处了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政协原主席赵微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体现中央、省委反腐决心,彰显反腐成效。

  持续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798件129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重特大案件686件。加强对重点领域渎职犯罪案件查办工作,部署开展惩治滥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随意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犯罪124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发现和纠正涉容积率问题509个,督促补交土地出让金9.58亿元。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547人、司法人员85人。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在办理渎职侵权刑事案件中严格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共同解决渎职侵权类案件缓免刑判决比例偏高问题。

  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1246人

  履行打击职能维护民生民利。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假种子假化肥等危害民生刑事案件315件402人。着眼维护合法财产权益,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挽损工作。着眼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对4批122起生产销售“毒豆芽”、“病死猪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依法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1246人,起诉2671人。着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9人,起诉1721人。商丘、南阳两市检察院专门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严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举报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9900件,立案侦查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三农”领域职务犯罪387件593人,立案侦查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犯罪187件290人,立案侦查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1182件1706人。安阳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国家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执行状况进行专题调查,针对发现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开支等问题,向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引起重视,在全市开展专项清查活动,推动这一民生政策落实。

  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14人

  加强检察形象建设。树立“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文明用语、规范用语、禁止用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加强和改进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实现“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相结合,推动检民良性互动,传递检察正能量。

  省检察院组织20个督察组,对全省各级检察院落实八项规定、执行禁酒令等7个方面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发现问题点名通报、期限整改;强化内部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14人。

  工作亮点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共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745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88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6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探索开展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72人次,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办案各个环节强化释法说理,增强化解社会矛盾效果。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点名接访等制度,健全依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化解涉检信访积案176件,在信访总量上升的情况下,涉检赴省进京访下降75%和53.8%;开展司法救助,协调有关方面救助刑事被害人937人。落实执法办案第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在案件办准、办好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先后就规范户籍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整治矿山资源税费征管秩序、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等,向省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共同出台相关措施,促进社会治理。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严防冤假错案发生。贯彻疑罪从无,与法院、公安机关共同依法妥善处理李怀亮案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五个决不能”要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会签《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强化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在省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下,牵头与公安、法院、司法联合开展诉讼困难的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3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已依法清理96%。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

  落实权利义务告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制度。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推进检察微博建设,定期编发检察手机报,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新闻媒体联办专题栏目,及时通报情况,主动回应网络关切。利用检察专线网,组织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以“心系民生、服务群众”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网民代表4000余人参加。代表们通过实地察看办案区、信访接待室,听取省检察院工作通报,观看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工作专题片等,积极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8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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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