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昨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文件题为《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三农”专家学者,就文件精神进行解读。
农田到餐桌 都要保“舌尖上的安全”
文件确定,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解读: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富说,此次文件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体现了把粮食安全上升到了基本国策。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东阳说,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出问题,更多的是追究个人和经营主体的责任,这次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有利于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抓紧划红线 让耕地和水得到“休息”
文件提出,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解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已到了承载极限。耕地、林地、水等农业资源到了该休养生息的阶段。
中国农科院专家朱立志说,“应适当分区休养生息,如粮食主产区粮食减缓增产幅度。山水林都能产粮油,要有‘立体粮食’思路。”
共享现代化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成市民
文件提出,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对此,文件确定了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点工作。
■解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国祥认为,一些农村“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生态环境、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非常糟糕。如何建设美丽乡村值得研究。未来我国即使实现70%的城镇化率,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环境改善,政府要积极承担,不能成为记忆中的故园。
承包地流转 相关法律亟待修订
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同时,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解读:中国社科院教授党国英说,文件提出的重大改革措施都涉及农村土地。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表示,当务之急包括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涉及产权制度改革。 ■新华社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重要原则
1、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
2、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
3、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
4、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
■一号文件新亮点
农村改革
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不搞“一刀切”,允许差异性、过渡性制度和政策安排。
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农产品市场调控
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农业补贴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
利益补偿机制
鼓励主销区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
农产品市场体系
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土地承包
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征地制度
缩小征地范围。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建设用地入市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宅基地
慎重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有关部门提出试点方案,各地不得抢跑越线。
转移人口市民化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涉农资金
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
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扶贫开发
改进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办法,提高扶贫精准度。
合作金融
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农业保险
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乡村治理
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