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兰州市将重点清查十类豆制品
时间:2014-01-22 09:22  浏览次数:

  中国甘肃网1月2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陈玮 实习生 景一芝) 豆腐、豆皮等豆制品是很多家庭餐桌上的常见食品,然而其卫生质量状况却一直是良莠不齐,让消费者忧心。1月21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我市食药监部门将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豆制品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进一步加强对豆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豆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十种食品列为整顿重点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非发酵豆制品为重点,豆腐、半脱水豆腐、豆皮、脆豆皮、卤制豆制品、油炸豆制品、炸卤豆制品、腐竹、粉条、年糕等十类主要品种列为整治重点。

  本次清理整治以规范豆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为重点,使无证无照豆制品及相关产品逐步退出市场、全市豆制品及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豆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力争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部采购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豆制品及相关产品。

  生产环节卫生标准高

  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旨在加强对豆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豆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整治方案中,无论是对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都有多项细致入微的“硬指标”。

  按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的《豆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产品的标识、标签、标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远离垃圾箱、公共厕所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扩散性污染源30米以上,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足够上下饮用水;生产布局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原料处理间、加工车间、成品车间,做到工艺流程合理,防止产生交叉污染;生产场所应当设置更衣、洗手、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生产所使用的工具、容器、设备必须为不锈钢材质,并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同时,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

  豆腐不能裸露销售

  市场上售卖的豆制品很少有外包装,对此监管部门也有明确要求。产品有包装的,标识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没有标识标签的,产品出厂必须使用食药监部门核发的《兰州市豆制品送货单》,同时必须做到货证相符。同时,我市监管部门还要求豆腐等半成品不允许裸露销售,需要玻璃橱窗或符合卫生要求的外罩及覆盖物,销售时应使用洁净的专用销售工具,钱款等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混放,经营户应证照齐全。

  餐饮门店采购豆制品及相关产品时,也应当索取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相关资质、兰州市豆制品及相关产品送货单,核对生产日期、品种、数量,并建立质量验收记录,不得购进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小作坊)加工供应的豆制品及相关产品。




上一篇:吉林省工业经济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下一篇:北京“药店卖奶粉”上半年出规则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