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关注民生,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组织召开2次代表大会、9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个,作出决议决定11个,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为推进黄冈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重大决策 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关于围绕中心加快推进“双强双兴”战略的决定》。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对今后3至5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规划专题调研,先后作出了关于2013年度市区城市建设项目安排与资金筹措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市场化融资的决议、关于批准将遗爱湖生态修复工程(三期)和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的项目资本金及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大力支持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筹措资金,保证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围绕经济发展重点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先后听取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城区土地收储和2010年以来市本级建设性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及时提出建设性、指导性意见,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听取了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提出着力扭转经济下行态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高昂市区龙头,适当调整部分指标和项目建设等意见建议。听取了预算执行和审计情况报告,及时批准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市人民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督办有关单位坚决整改到位。
围绕民生和社会事业 积极开展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就事关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开展视察调研17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12项。继续督办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进展,提出了要加大市区的整体推进力度、加快黄州中学新校区的建设速度、加强校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等审议意见。针对建筑质量及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宗教场所管理等问题,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并跟踪督办落实。组织开展了以“推进污染减排,建设绿色黄冈”为主题的黄冈环保世纪行活动,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黄冈行”活动。
开展执法检查 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
为促进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执法检查组,到11个县市区、41个村、62个造林现场、15家企业实地察看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作出了“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为保证《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的贯彻执行,在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部分县市区条例执行情况,走访和座谈了部分各类企业负责人,比较全面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建立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机制等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还开展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科技进步法、兵役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检查,积极参与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力保证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组织评议询问和测评 切实促进依法行政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票决的方式,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黄冈移动分公司的工作进行了评议。组织4个评议调查组分别到这三个单位和部分县市进行深入调查,听取和审议了三个单位的工作报告和人大评议调查组的视察报告,委员们针对三个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评议意见。三个单位狠抓评议意见的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去年再次进行了询问,得到了市人民政府的进一步高度重视,出台了2014年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保护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中心城区水域保护的工作责任。继续对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了各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履职为民的意识。
加强司法监督 切实保证公正司法
司法机关办案质量,一直是人大司法监督的重点。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三机关2012年度的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为顺利推进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市直政法干警进行培训讲座,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案)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更新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等意见和建议。同时,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认真抓好涉法信访案件的督办,去年共接待来访410余人次,受理涉法信访案件386件、办结230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督办 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不断增强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123件建议向“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交办,并实行各委室对口督办和重点督办,使议案及建议办理效果明显增强。去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见面会,对12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会后,市人民政府责成办理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单位认真整改加快办理。今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办理工作的整改意见,保证了123件代表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办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高。
加强建设创新方法 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注重学习交流,提高队伍素质,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0余次;注重机关建设,增强工作实效。加强作风建设,先后扎实开展了“三抓一促”等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党校学习、业务培训或外出考察学习,下派到乡镇、到企业挂职锻炼。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奖惩制度等。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去年底市委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这是做好我市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