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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禁止违规加工豆角
时间:2014-02-24 13:40  浏览次数:

  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张永平)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2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在全市深入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部署,自2月19日起到3月底,执法人员对全市高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市食药监局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下一步,还将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同时,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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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