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家黑作坊被查封。省食安办和本报共同打响春节“食品安全保卫战”,收到大量举报线索。根据市民举报,两家“潜伏”在城乡接合部的豆制品黑作坊被取缔。
晾晒的豆皮旁摆着杀虫剂
“那两家黑作坊都存在一两年了,生产环境非常恶劣。”有市民举报,灞桥区席王街办北牛寺村有黑作坊。
在该村西头一处民房里,制作豆腐的机器正“轰轰”作响,两名工人正在加工豆腐。作坊外的水沟内排满了黄色污水,里面更是满地脏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阵阵臭味。
村内另一家生产豆制品的作坊里,情况大致相同,晾豆皮的铁架子旁,袜子、胶鞋、生活垃圾等堆了一地,旁边还摆着一瓶杀虫剂。
将暗访情况向灞桥区食药监局和灞桥区质监局反映。不到20分钟,灞桥区食药监、质监、席王派出所和席王街办的工作人员先后赶到,联合取缔了两家黑作坊。
黑作坊老板称“也想被监管”
其中一个黑作坊老板称,这个作坊已存在了一年多,他在两个多月前才从前一个老板手里接手过来的,主要生产豆腐、豆干、豆皮等豆制品,“一天能生产三四百斤,都送到批发市场和周围的村里。”
该作坊被取缔时,老板委屈地说:“我们也想能被监管,但一直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也确实没有登记备案。”
面对恶劣的生产环境,该老板说,他们一直都是这么生产的,周围村民也经常购买他们生产的豆腐。目前针对小作坊监管,我省尚无相关法规,仅有的执法依据是2012年10月西安市质监局出台的《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小作坊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前,应向当地街办报告,再向区县质监部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并递交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决定书。而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有序、无污染,加工场所应清洁、干净、通风,上下水通畅,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蝇、防鼠、防虫、防尘,生产设施和工具应及时清洗和消毒。
无法可依执法取缔遇难题
“因为没有具体法律依据,我们执法时,只能通过现场生产卫生环境和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两个方面判断是否属于黑作坊,是否应该被取缔。”灞桥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2009年《食品安全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但到目前为止,我省在这方面仍是空白。”该负责人说,虽然西安市质监局出台《办法》从源头上监管小作坊,但内容宽泛,监管职责界定不清,他们仍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小作坊具体如何监管,是一旦发现就全部关闭,还是有条件地保留,这都是问题。”该负责人说,很多小作坊、黑作坊由于投入成本低、生产环境隐蔽等特点,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也给执法带来较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