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欧盟发布了一项新的法规,对食品用烟熏风味物质的控制和使用进行了规定,该法规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食品生产者有一年的缓冲期。
这部法规发表在欧盟官方公报中,法规列出了10种可用于食品中的烟熏风味初级产品及其使用范围。包括最大限量和允许添加的食品种类。列表中的这些烟熏风味物质都经过了欧洲食品安全局的安全评估。(来源:英国食品标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