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 今天上午,《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2 法治蓝皮书(2014)》对外发布,蓝皮书从立法、人权保障、政府法治、司法改革、廉政法治、刑事法治、民商法治、社会法治、港澳法治等方面,分析了2013年中国法治发展状况,并推出了2014年形势预测等专题报告。
《法治蓝皮书》指出,有些法院对公开与稳定关系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群体性案件未能脱敏,不敢公开。同时,法院普遍对公众旁听权的行使设置门槛,有的甚至直接拒绝公众旁听。
透明度·司法
81家法院:上海高院排名第一
2013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9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透明度进行了量化评估,并首次将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司法公开的评估范围。
今天上午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指出,透明度指数指标体系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文书公开和执行公开4方面,满分100分。
81个法院司法透明度的平均分为42.1分,及格率为18.5%。上海高院排名第一,最高院排在第21位。
淄博中院、拉萨中院、呼和浩特中院未找到网站, 宁夏高院网站无法正常打开,西藏高院的网站显示正在改版制作,所以上述5法院得分为零。
群体性案件仍不敢公开
报告称,有些法院对公开与稳定关系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群体性案件未能脱敏,不敢公开,认为公开影响稳定。
例如,河南高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文书,主管副庭长认为有必要推迟上网公布的,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可以推迟上网。
报告认为,越是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越应该公开,只有及时全面真实地进行信息公开,才能遏制谣言,消灭不稳定因素。
不少法院电话长期打不通
报告显示,法院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如有些法律条文明明已修改,却仍公开旧的条文,易误导公众和当事人;本应年初上网公开的司法信息,年中或年末才公开,如各地人代会通常1月召开,不少法院却拖到第二、三季度甚至第四季度才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预算和上年度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也面临类似问题。公开是为了监督,预决算信息以及三公信息公开不及时,公众无法在上半年根据上年度的决算报告审视和监督本年度的预算,丧失了公开的意义。
法院联系电话的有效性也较差,与公众的互动渠道不畅通:有的没有公开联系电话;有的公开的联系电话不正确;有的法院电话号码已过户给了酒店而未更新;不少法院的电话处于长期无法接通的状态。
个别法院拒绝公众旁听
公报显示,公众旁听案件庭审的权利未得到有效保护。旁听是公众监督案件庭审最为直接的方式。法院要保障公众的旁听权,不仅应及时发布开庭公告,还应首先让公众有渠道了解旁听程序。
调研发现,法院普遍对公众旁听权的行使设置门槛,如要求携带身份证,甚至要求联系主审法官;还有不少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旁听事宜不熟悉,有的甚至直接拒绝公众旁听。
评估人员拨打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开的电话总机之后,进行人工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最高人民法院不允许公众旁听。
81家检察院:最高检得分最高
创新工程项目组对最高人民检察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49个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共计81家人民检察院的公开情况进行调研测评。
设定总分为100分,具体测评项目增加了案件查询系统、量刑建议书、检察建议、检察意见、专项统计数据等公开的权重,指标覆盖了检察机关工作的主要方面。
就81家全部被测评检察机关而言,最高人民检察院(53分)表现优异,居2013年度全部测评对象之首。
排名前十名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汕头、湖北、厦门、广东、广州、湖南、武汉、山东、洛阳(湖北与厦门并列第四);在省级人民检察院中,排名前五的从高到低依次为:重庆(52.5分)、湖北(50分)、广东(49分)、湖南(44分)、山东(42.5分)。
报告提出,在公开主体上应将省级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务公开的着力点来抓。
应逐步推动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的处理结果,检察机关应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国务院部门透明指数
(满分100分)
排名 部门 得分
1 教育部65.08
2 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 64.03
3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63.45
4 商务部61.63
5 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 60.73
6 中国民用航空局 60.48
7 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59.23
8 国家知识产权局58.48
9 环境保护部57.95
10 科学技术部57.08
省级政府透明指数
(满分100分)
排名 省级政府 得分
1 天津市 71.75
2 安徽省 71.44
3 江苏省 71.23
4 广东省 69.79
5 海南省 68.45
6 福建省 66.70
7 浙江省 63.43
8 贵州省 59.96
透明度·政府
55个国务院部门
信访局仅得19分
《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共选取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测评项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工作信息、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信息、食品安全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情况。
测评活动从2013年3月5日开始,主要对各国务院部门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观察、验证、统计。2013年度测评指标基本维持了2012年测评的内容,总分均为100分。
国务院部门政府透明指数测评结果中:公安部38.83分,司法部25.28分。国家信访局得分19.95分。
涉密成拒绝公开说辞
在申请国务院部门公开人事方面信息的时候,项目组遇到众多部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的情况。
这些部门所依据的保密规范为(博客,微博)《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该文件出台于20世纪80年代,已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国家推行人事编制信息公开的政策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