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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把好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关口,落实好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及登记备案等制度,确保有源可查,督促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
二是深化农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严厉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可靠。
三是全程监控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尤其是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强化发证后续监管工作,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出厂检测、添加物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召回等制度,对食品生产实行全程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