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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全国两会(3)
时间:2014-03-04 23:56  浏览次数:

  【解读】国家能源局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

发改委

  发改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 集中精力抓宏观调控

  进一步减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二是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管理。三是将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详细]

  解读:国是开讲:“大部制”要以发改委为鉴

卫生部

  药监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详细]

  【解读】

  多位政协委员谈卫生部机制改革:得民心 顺民意

  食品安全纳入卫生部 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其他部委

·[金融部] 金融部门仍将分业监管 “一行三会”暂不合并
·[能源部] 能源部可能以“能监会”形式成立
·[铁道部] 铁道部长刘志军称此次大部制改革铁道部不会被合并
·[民航总局] 代局长李家祥表示大部门制改革民航有份
·[医疗卫生] 专家称医疗卫生“大部门制度”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文化行业] 民进中央提案:推行文化行业大部门制
·[国资委] 国资委表示大部制对其不会有大影响

我国政府机构组成  

国务院现有组成部门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增国家能源局)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财政部 人事部
(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不再保留;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 信息产业部
(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务院新组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不再保留,组建环境保护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不再保留; 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改由卫生部管理)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
(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新增)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新增)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新增) 国家公务员局(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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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