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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何兵)昨日,在3.15诚信讲堂上,来自市工商局、姑苏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为苏州家乐福6家门店100位管理人员提供了专业的指导。在“新消法”对网络购物规定的“7天退货”的基础上,家乐福也承诺市民在该超市里购物也能享受“7天退货”的待遇。
在工商部门、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家乐福率先在行业内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公约》,在各门店的明显位置设置临期食品专柜,确保食品安全销售。同时,一经获悉产品监督抽查或者自检不合格信息,在第一时间转发至所有门店,通知供应商,确保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撤下柜台。虽然新消法明确了“网购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家乐福本身的规定,在遵循该条款的基础上,还推出了家乐福7天退货制度,给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者更大的“反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