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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加料”加多宝 药监局介入调查
时间:2014-03-11 15:31  浏览次数:

消费者遇“加料”加多宝 药监局介入调查

2014-03-11 15:04:05 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娃娃喝到异物加多宝凉茶有股怪味道

中华网食品讯:2月14日上午10点,李明带着两个儿子到东兴区某超市购物。因儿子吃了辣的零食,李明购买了一提6罐装的加多宝,售价为20.6元。回家后,李明8岁的大儿子的丁丁(化名)和4岁的小儿子贝贝(化名)便一人打开一罐加多宝喝了起来。之后,丁丁又打开第三罐让李明也尝尝。李明刚喝一口便发现味道不对。

“我喝到有股怪味。这罐不太满,而且还有东西。”丁丁告诉李明。原来,丁丁在用吸管喝凉茶时,吸到了一个异物在嘴里,便马上吐了出来。丁丁告诉李明,那个异物有黄豆大小,硬的,有点白,有点黄。随即,他查看了包装信息,发现6罐加多宝都未过期。

由于该箱加多宝已被东兴区食药监局查扣,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李明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这箱加多宝,每罐净含量为310ml,生产时间(批次)写的是“2013-07-1623:572468W”。按照加多宝2年的保质期,这批货确实没有过期。

瓶罐有个洞眼包装纸箱被浸湿

当天中午12点过,拿着发现异物的加多宝和剩下的3罐加多宝,李明找到了超市。值日班长和营业员听完叙述后,营业员发现“问题易拉罐”外包装纸上“加多宝”中的“多”字旁边有一个不起眼的小点,像被烟头烫过一样。

“营业员将小点处的包装纸撕开,发现了一个洞眼。”李明说,这时,他才注意到这一罐易拉罐的确有所不同,“易拉罐的底部比较脏,而且因为罐体漏液,加多宝的纸箱边缘部分被粘湿,并已开始霉变。”

发现有洞眼后,两名营业员将李明带到超市值班领导所在办公室。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做手脚,李明分别拨打了110、12315、12331等热线电话,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倒出罐内剩余再现拇指大异物

当天下午3点过,内江市东兴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拿出纸杯,将有问题的加多宝剩余的饮料倒进纸杯后,又发现了一个异物。李明说:“异物有大拇指那么大,有点黄,中间有白斑,有点像胖大海泡胀之后的样子。”

直到昨日,李明仍不知道加多宝里面多出来的东西是什么。正因如此,他担心两个儿子喝后会对身体造成影响。“我当天下午去超市,他们给我找来了加多宝的内江经销商,我让他们给我写个保证:万一我儿子以后身体出现问题由他们负责,但他不写。”超市解释

疑气体泄漏饮料氧化造成异物

超市负责人称,“出现问题的加多宝,应该是运输环节或者生产环节出了状况,但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或者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商品破损,现在无法求证。”

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超市的要求,每组货架都有专人定期对商品进行检查,如有临期、破损商品会马上下架,不会再进行出售。“出现问题的加多宝外包装是完整的,且出问题那罐据说是在中间位置。我们的工作人员无法在检查过程中拆开来看,故无法检查处于中间位置的易拉罐。”

至于从那罐加多宝中倒出的异物,该负责人分析称:“可能是易拉罐漏气后,罐内饮料与外界发生氧化形成的,根据大小和颜色来看,估计形成的时间不短。”

回应

供货商:“很可能运输过程中被钉了”

昨日,超市向记者介绍了一名姓刘的先生,并称刘先生是加多宝在内江地区的业务经理,但记者表明身份后,刘先生称自己只是一名业务员。刘先生说,这种情况以前没有发生过。之所以会出现洞眼,他认为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库房里或货架上,硬东西不小心钉到了铝罐,“其他任何一款易拉罐式的饮料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至于为什么出现洞眼的罐子在中间,而周围却没有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说:“运输过程中卡板上的钉子并不一定固定在某个地方,跟生产环节无关。”当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继续追问异物如何形成时,该业务员表示不清楚,并建议记者拨打加多宝公司服务热线。

随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致电加多宝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曾经接到其他消费者投诉异物情况,可能是生产过程或者运输过程出现破损。”当记者追问该事件如何处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遇到消费者投诉,会先由客服人员登记再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至于公司会如何处理,她表示不清楚。

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正抓紧调查取证

据东兴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超市查扣回的那罐问题加多宝中,的确有一团大拇指大小的灰白色絮状物。而按照相关执法程序,目前执法人员正在抓紧调查取证,该局表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此事进行依法查处。

就此,内江市东兴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正式立案调查该事件,并表示将依法进行处理和公示处理结果。当天上午,东兴区食药监局对超市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以及超市管理者等人进行了询问,检查超市进货途径是否正规,超市证照是否齐全,在入库、上架过程中,超市是否完成验收。

东兴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发现李明购买的6瓶加多宝,批号一致。“如果去其他地方购买,很难买到批号一致的。”该工作人员称。

2月20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城区某超市,在饮料销售专柜,一位销售人员正在对加多宝进行清点,在摆放的同时,她拿起每一罐加多宝,查看生产日期。

销售人员称这是常规的清理,核实生产日期,是要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通常保质期前3个月就要退回去。”超市负责人同样表示,销售员是在盘点,通过核实生产日期,希望能为事情处理提供线索。

此前在采访时,加多宝业务员怀疑“问题易拉罐”上的洞眼是因为超市库房或者货架上的硬东西钉到后造成的。

对这一点,超市负责人并不认同,她说:“易拉罐外包装正常,何况,超市在接货后并没有使用卡板,而是用平板车拉货,并没有钉子。”

内江沱江事务所律师张杰认为,事件发生后,消费者首先需要提供相应的收据或者凭证,证明所购买的产品是在某超市购买。如果消费者所购买的这一批货和其他货物是同一批号,同一生产日期,就应当视为在超市购买。

至于产品质量的责任问题,张杰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由销售商家和生产商家来共同承担责任,消费者有选择权,可以选择生产商家或者销售商家赔偿,或者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张杰说:“假设是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同样也是销售商家或者生产商家对外赔偿,至于有其他责任人,则由他们去追究,与消费者无关,不能以此成为不承担责任的任何理由。”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瑶实习记者黄晓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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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