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公开招标采购学校食堂食材 将组织实地考察
时间:2014-03-13 11:5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确保食堂原材料供应工作合法有序,3月6日上午,市教体局委托青岛市招标代理中心在粮食局会议室对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进行了公开招标,入围企业初审后,将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据了解,2月17日,教体局就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岛招标网、莱西教育网发布公告,对全市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格准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原材料范围共分8包,投标人均需按包分别投标。其中,第一包为特制一等面粉;第二包为压榨一级花生油;第三包为猪肉;第四包为鸡产品;第五包为调味品(酱油、醋等);第六包为大米;第七包为蔬菜(含鸡蛋、豆制品、植物蛋白肉等);第八包为海产品(含鱼、虾等)。参与竞标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则以公告为准。
其中,公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一至六包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能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第一至四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第五至六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生产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除外)、食品流通许可证(猪肉、鸡产品、蔬菜类除外)、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人健康证、送货人身份证及生产商相关证件复印件;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第七至八包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或个体工商户,第七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第七包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设备和恒温保鲜库;第八包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并具有冷冻冷藏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月6日,招标原材料按米、面、油、肉、鸡产品、蔬菜、调味品、海产品共分8包,投标人进行分别投标。专家组在监督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初步确定入围企业名单。据介绍,入围企业初审后,将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评估企业生产能力、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等内容。考察合格的企业,经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后,确定为莱西市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企业。教体局将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签订食堂原材料资质准入合同。合同签订后,教体局将向各镇(办)教委和市直学校下发《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招标情况通报》,各学校根据《通报》情况自主选择供货单位,签订供需合同。
文/图 记者 孙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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