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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600吨垃圾油灌成食用油 被判7年
时间:2014-03-13 14:37  浏览次数: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新闻通报会》。2013年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37件,有835名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新闻通报会》。2013年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37件,有835名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

  昨日上午,法院还对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当庭宣判。

  法院一年“打假”637件 刑事处罚835人

  2013年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37件,其中,危害食品安全案件170件,危害药品安全案件425件,两项占该类案件的93.4%,其他伪劣商品类犯罪42件。有835名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这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伪劣商品种类日趋多样化。该类犯罪大多直接针对老百姓日常消费品,如假药、劣药、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伪劣隐形眼镜、伪劣卷烟等,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二是犯罪手段更为狡猾和隐蔽。犯罪分子往往将黑加工点、黑作坊设置在城乡结合部的隐蔽地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均无记录、无账目;有的犯罪分子流窜性较强,不易监控,给查获和固定证据带来一定困难。三是共同犯罪案件比例提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往往形成犯罪产业链,形成原材料提供、初加工、深加工、批发、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往往是多人配合才能完成。因此,共同犯罪所占的比例较高,最高的一起假药案涉案被告人达58人。四是重大案件增多,销售数量和金额不断增大。有的案件涉案数额达1500余万元,其严重程度触目惊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世光介绍。

  典型案例

  离婚夫妻制售假白酒价值1500万元

  武顺清和黄秀英都是外地来沈人员,两人曾经是夫妻关系。虽然后来离了婚,但他们共同制造了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的假酒案,涉案人员中还有他们的一儿一女。

  武顺清负责提供生产假酒的外包装材料、商标及原材料,并将制作好的假酒搬运、储存并销售;黄秀英负责在租来的车库中通过灌瓶、压盖、封装等工序生产假酒。

  他们一共有五个孩子,未成年的儿子小东跟着父亲一起负责假酒的搬运储存等;女儿小花跟着母亲负责白酒的生产。黄某还雇了两名小工,其中的小工小阳案发时也未成年。

  这些假酒中有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蓝色经典、舍得、国窖1573、水井坊、黑土地等高中低档的品牌。假茅台等高档白酒用四川产的价值10元左右的白酒进行灌装;假黑土地等中低端的白酒使用散装的白酒灌装。

  作为他们的上家,李某专门负责为他们提供假酒的酒瓶。

  法院最终判处武顺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他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病死鸡卖给加工点 变身熏鸡进饭店

  李国明、刘亚荣两口子开了一家养鸡场,病死鸡卖给加工熟食的张丙飞。张丙飞、金红两口子从2007年开始在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镇深井子村自家平房内加工熟食熏鸡。销售至沈阳市东陵区古城子镇天园福饭店和东陵区上伯村德善源饭店等处,从中获利。

  经检验,长期食用病死鸡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法院认定张丙飞、金红、李国明、刘亚荣均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丙飞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7年生产2600余吨垃圾油

  王卫杰是沈阳一家油脂厂的个体老板。 2004年至2011年间,其经营的沈阳市于洪区昌正油脂加工厂、沈阳市于洪区昌瑞油脂加工厂,收购生猪内脏及屠宰机构废弃余料用于生产、加工毛猪油,向他人收购毛猪油,并将其收购、加工的2600余吨毛猪油销售给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400余万元。所销售的毛猪油均被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生产成吉象牌动物食用油后进行市场销售。经专家评估,王卫杰使用生猪不可食部分加工的油脂不能用作食品原料,长期食用该油脂加工的食用油,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法院判处王卫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另案处理的被告人赵建国等15名被告人均系制售商及其他供货商,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的刑罚。 )

  伪劣口服液卖给800多孩子

  2011年8月至9月期间,郭世伙同张玉和(已死亡)在法库县包家屯乡、秀水河子镇、叶茂台镇境内,以为儿童检测身体铅元素的方式,向村民销售“康维斯排铅口服液”,共计销售1378盒,销售人民币179140元。涉及1—15岁儿童800余人。

  很多孩子喝完口服液后出现起水泡等反应。2013年11月18日郭世被逮捕,查扣康维斯牌排铅口服液10余箱。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后认定:“康维斯牌排铅口服液”为假冒伪劣产品。

  昨日上午,法院当庭对郭世二审宣判,法院认定郭世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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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