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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发布2013年消费维权5大典型案例
时间:2014-03-14 09:36  浏览次数:

黄冈发布2013年消费维权5大典型案例

2014-03-14 09:03 来源:楚天时报 编辑:wjq 浏览量:654

3·15前夕,在黄冈市消委会委员代表大会上,黄冈市工商局发布了201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花钱消费时,睁大眼睛,明白消费少吃亏。同时警醒经营者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前夕,在黄冈市消委会委员代表大会上,黄冈市工商局发布了201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花钱消费时,睁大眼睛,明白消费少吃亏。同时警醒经营者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麻城查获销毁“问题牛肉”逾百吨


  去年3月11日,麻城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3辆运输无检验检疫证明、涉嫌走私冷冻牛肉的集装箱冷藏车将从麻城市过境。执法人员迅速与湖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联系,最终在合武高速鄂东收费站将车辆及货物查获。


  鉴于案情重大,3月26日,省工商局迅速成立“3.12问题牛肉”专案组。经过2个月的调查取证,麻城市局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擅自从事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牛肉及副产品的无照经营行为,做出罚款和没收5280件牛肉及产品的行政处罚;对3名为无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分别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去年6月26日,约105吨“问题牛肉”及牛肉副产品在市生活垃圾场内被付之一炬。


  此案是该市迄今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点评:多方协作,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在接到准确的案件线索后,麻城市局迅速反馈给高速交警和派出所,查获后由公安机关及时移交,案件得以顺利立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得到了省工商局的高度关注和多次指导,并派员参加成立专案组,得到了云南、安徽等省工商、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案件得以顺利调查。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得益于多地多单位的配合、协作。


  浠水查处制售假冒侵权“嘉陵”摩托车案件


  去年4月2日,浠水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即派员调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该县一摩托车店查扣涉嫌假冒“嘉陵”摩托车26辆。经查证,该店共购进涉嫌假冒侵权“嘉陵”摩托车33辆,已销售7辆。经商标权利人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系为假冒嘉陵产品,侵犯了嘉陵公司注册商品专用权。


  浠水县工商局依法对该店销售假冒侵权的行为作出罚款4.5万元,没收假冒侵权“嘉陵”摩托车26辆。因该案违法经营额已达到法定移送标准,遂将该案线索通报到县公安局。公安部门于5月7日批准刑事立案。并查明该店供货商张某自2011年3月在武汉非法组装“嘉陵”及其他多种品牌摩托车,涉及26地市28个县。浠水县另一经销商岑某也从张某处购进假冒“嘉陵”摩托车54辆。因该案涉及范围广,影响大,为便于集中查处,省工商局已制定黄冈市工商局管辖,黄冈市局委托浠水县工商局主办。


  去年5月24日,浠水县局已对岑某立案调查。在公安机关和工商机关的共同协作下,目前查明该案达到追诉标准的80多人,已经刑事拘留4人,网上追逃5人。该案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涉案假冒侵权摩托车4900多台,案件范围涉及全省6个地市、28个县(市)。


  点评:该案例被评为全省“十佳案例”。联合协作机制是本案得以成功破获的机制保证。在本案的联合查办过程中,浠水县工商局充分利用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获取了张某某制售假冒嘉陵摩托车的“三流”(即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全部书证材料,对全面锁定其网络成员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摩托车市场的混乱状况令人担忧,这种状况不仅仅损害的是摩托车市场的产业秩序,更重要的是劣质和拼装的摩托车一旦进入市场将会成为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杀手,其后果不亚于劣质食品对社会的危害。


  黄州查处一起强买强卖、合同欺诈案


  根据信访人徐某反映,黄冈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强制销售保险、利用合同格式文本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嫌疑,黄州区工商局于7月26日对该公司正式立案。经调查,该公司存在强制销售保险、利用合同格式文本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该局对该公司做出罚款2万、没收30万元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并勒令该公司退回多收消费者费用和赔付共计2万元。


  点评:此案对利用格式合同文本,加重消费者责任,欺诈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此案办理,也使4S店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


  罗田成功查处欺诈老年消费案


  去年6月19日上午,武汉籍刘某、张某、胡某三人开车来到罗田大崎乡泗泊河村宣讲“保健知识”,讲课结束时向每位村民赠送一张购物券和价值10元的礼品,并收取10元押金,承诺第二天回收购物券、退还押金。第二天,刘某等三人果然兑现了承诺,讲课结束后又赠送购物券和价值50元的礼品,并收取50元押金。6月22日,三人讲课完后又发购物券,并让村民缴纳480元押金得“免火再煮锅”等大套产品,或缴纳210元押金得“豆浆机”等小套产品,并吹嘘这些产品加工出来的食品,不但有保健功能,而且能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经过前几天听课的“洗脑”,经不住押金可退还可免费得更大礼品的“诱惑”,138位村民共交纳押金共计53490元。就在刘某等三人收了巨额押金准备逃跑之际,县消委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及时出现。


  经调查,刘某等三人销售的两种产品单价分别在140元、80元左右。其通过宣讲保健知识“洗脑”,并以赠送礼品为诱饵,虚构、夸大产品功效欺骗消费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当场退还村民所交押金,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点评:当前农村消费市场中,外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活动可谓是层出不穷。这类违法案件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面向农村比较多,涉及对象普遍是年纪偏大、文化知识层次低的对象,因为这类人群自我消费保护意识比较低;二是活动时间往往集中于周末或者在早上和晚间,这个时间段一般由于行政执法单位也处于休息时间,执法力量不足,监管范围不到位,便于躲避行政监管;三是活动宣传方式隐蔽性强,往往是通过讲座宣传、让利活动等形式进行开展,很难在第一时间上就确认违法行为。


  快递丢失万元种子,工商调解获全赔


  去年4月20日,罗田县居民陆先生将购买的种子通过某物流公司换货,但在回邮的过程中,却一直没收到商品。多次询问后,该物流分公司表示商品已丢失,因陆先生未保价,将按运费的3到5倍价款进行赔偿。价值万元的商品,物流公司仅赔偿几百元,陆先生无法接受该公司的赔偿方案。多次沟通无果后,陆先生只得拨打12315向罗田县消费维权指挥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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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