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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工商局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李全德 摄
吴桥工商执法人员查扣的部分问题商品。李全德 摄
长城网沧州3月15日电(康立江 赵宝明 董传辉)“以前在外吃饭遇到禁止自带酒水就算了,现在法律对饭店的"霸王条款"有了明确规定,今后我要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3月15日,吴桥市民张先生听完工商局工作人员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坚定地说。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3月15日,吴桥县工商局和吴桥消费者协会联合在信发商厦门前开展“3.15”消费维权日和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活动。
在活动实施现场,吴桥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广大消费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指导手册,现场发送宣传材料和宣传单,执法巡查人员把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等经营行业和经营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